徐庶
在斯諾登離境的事件中,何俊仁扮演了美國同謀者的角色,跑上電視台大量爆料,向公眾揭露了斯諾登在香港的行蹤以及離開香港的意圖,還胡說八道、捏造事實,不顧香港的法律程序規定,生安白造,質疑內地有沒有控制特區政府釋放斯諾登。何俊仁作出了這些反中舐美的醜惡表演之後,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海登立即發表聲明,向香港和中國當局決定讓斯諾登離境表達「強烈反對」。海登恐嚇說:「這種行為有損美國與香港和美中關係。」主僕兩人,一唱一和,都把矛頭對準了香港特區和中國。這說明了何俊仁是美國的一條哈巴狗,正在利用這個事件,引狼入室,把美國的禍水引入香港,為香港加上各種罪名,為美國以後的所謂報復行動製造藉口,損害香港和中國的安全和經濟利益。
何俊仁的身份是甚麼?他自己說是「斯諾登的代表律師」,那麼,他就應該站在斯諾登的立場上,保護斯諾登的一切秘密,包括他的逃走計劃、他的行蹤、他可能被美國政府逮捕的各種線索、他曾經和甚麼人接觸等,密密實實,絕對不向第三者透露,這樣才能夠體現律師的起碼職業操守。若所有律師都好像何俊仁般,和當事人商量過案情和打官司的策略後,立即到處爆料,當事人的利益還有甚麼保障?美國前副總統切尼企圖把斯諾登置於死地,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指控他是「中國間諜」。作為代表律師,何俊仁居然呼應了美國政府的指控,無中生有說可能是內地政府的「中間人」通知斯諾登逃走,斯諾登怕拖延就走不了,所以星期日早上馬上離開香港。這些說話對於斯諾登極為不利,假如他一旦被捕,就會成為他「私通」中國的證據,也會成為美國向香港特區和中國尋釁的藉口。何俊仁不忠不義,出賣當事人,出賣香港特區,出賣中國。
何俊仁出賣斯諾登出賣香港
何俊仁自己也承認,在和特區政府交涉的過程中,特區政府一再要求他出示其代表斯諾登的文件。但是,事實上他沒有提供有關委託證據。究竟他是有效的代表律師,還是一廂情願自動送上門,來表示願意代表斯諾登?即使如此,他仍一再死纏爛打,向特區政府有關官員追問,如果斯諾登離開香港,經過機場入境處,會不會被拘捕?特區政府官員拒絕回答他的問題。這說明了特區政府是依法行事,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理問題,一切細節不會對外公布,否則對斯諾登不公平,也會對特區政府不利。美國政府正在尋求藉口找碴,介入香港內部事務,企圖配合「佔領中環」。何俊仁的所為,與美國政府今後的「制裁」行動是互相呼應的。美國政府施展了各種政治壓力,把斯諾登自由離境說成是因為「中國和香港特區放人」,還說將來會有「後果」。這不是威脅的言辭嗎?一派殺氣騰騰,彷彿美國就是香港的太上皇。斯諾登捉不到,就要港人「連坐」,受到刑罰。
事實上,香港是一個自由港,歡迎各方面的遊客來訪,歡迎他們在香港消費和觀光。只要持有有效的旅行證件,香港都會歡迎,此乃香港700萬市民營生之道。拿美國護照的斯諾登,可以隨時入境,也可以隨時出境。美國從來沒有官式文件送抵香港,說斯諾登的護照已經吊銷了。在這樣的背景下,斯諾登離開香港,完全是他自己個人的意志,特區政府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將之拘留。
何俊仁引導美國「修理」香港
美國的法律界人士和《紐約時報》已經指出,斯諾登能夠在世界上到處跑,是美國政府部門犯了嚴重的錯誤所造成的。斯諾登告長病假,中情局為何不扣起其護照?那麼他連離開夏威夷的機會也沒有。斯諾登5月底已經離開了夏威夷,跑到香港,接觸了美國和英國報章的記者,開始揭發「稜鏡」計劃。美國司法部光起草控罪就花了十多天的時間,到了6月22日向法院進行了起訴,也犯了嚴重的技術錯誤。起訴的文件應保密送交法院,結果司法部門卻洩露了消息,讓全世界的報紙和互聯網刊登了;同時也應該先進行拘捕再公布罪名,這一國家機密,怎麼洩露了出去?有沒有人因此要承擔刑事責任?另外,也沒有把周全的引渡文件和吊銷護照通知交予特區政府。美國國會的議員、國家安全顧問、司法部、中情局、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的發言人、國家安全局輪番上電視台表態,口水花四濺,亂如一鍋滾粥,卻沒有人做實際事情。
美國前副總統切尼是大嘴巴,把斯諾登捏造成為「中國間諜」。何俊仁把這些公開的資訊,說成了可能有中國內地的「中間人」游說他離港,這樣不是「莫須有」的推斷嗎?何俊仁在引導美國「修理」香港的過程中,起了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的作用,港人應密切注視他們在「佔中核爆」中,還會得到美國哪些戰略武器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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