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鋒
「佔中」發起人之一朱耀明、工黨主席李卓人、「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跑到台灣去擁抱「台獨」頭目及搞手施明德,向他取「台獨經」,乞憐他的指示和支援,妄圖把「台獨」勢力引入香港,為實現香港「獨立」踏出危險的一步。他們宣佈與施明德達成「兩點結論」:一是今年12月擴大座談會,成為「港台民主人士」圓桌會議;二是由施明德出面邀台灣「愛好民主人士」共同簽署「佔中」理念書。至此,朱耀明、李卓人、鄭宇碩共邀「台獨」介入香港「佔中」的野心和原罪已大白於天下,表明他們是一夥如假包換的分離主義分子,必須受到譴責和唾棄。
「真普聯」和「佔中」已不是2017年普選的合作對象,必須要與這些勾引「台獨」入香港的分離主義分子劃清界線,否則,把2017年普選變成2017年「港獨」試驗場,「可以」普選便有可能變作「不可以」,這是「港獨」分子與「台獨」分子勾結和活動使普選變質引起的嚴重後果。
如果,普選被「真普聯」和「佔中」者及工黨等反對派變成「港獨」試驗場,中央政府就必須進行干預。1987年4月6日鄧小平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指出:「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香港特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北京過問不過問?……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既然朱、李、鄭和施明德合流,危害國家根本利益,中央就有必要根據基本法要求特區政府作出相應應對,制止「港獨」在香港蔓延氾濫,以維護國家的領土主權完整及香港的利益。
施明德是「台獨」運動的發起人之一,1962年在小金門就因「台獨聯盟案」被捕,1964年被判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假釋後,又於1979年5月組「美麗島」雜誌社鼓吹「台獨」並自任總經理;1980年施明德正式提出「台灣獨立」主張,1995年提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朱耀明、李卓人和鄭宇碩向施明德乞憐求援,正表明臭味相投,完全是一丘之貉。然而「台獨」在台已經失敗,乞憐「台獨」支援,引「台獨」勢力入港,不就是自尋絕路、玩火自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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