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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昨日發表《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正式開展首階段為期5個月的公眾諮詢。圖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介紹文件重點。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昨日發表《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正式開展首階段為期5個月的公眾諮詢。文件提出特首普選產生辦法共7個重點諮詢議題,包括提名委員會人數和組成、選民基礎、產生辦法、提名特首候選人的程序等,以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3個重要諮詢議題。政制諮詢專責小組主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出,希望各界討論普選時必須考慮三方面,一是方案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和決定的要求,二是方案有機會能得到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通過、香港市民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三是方案在實際操作上切實可行。她說,香港已經正式進入迎接普選的「大直路」,各界需求同存異,「一步一步收窄分歧,一點一滴凝聚共識」,達至普選目的。
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宣讀7頁聲明並隨即公布政改諮詢文件,並即場接受立法會議員的提問,以表示對立法會的尊重及誠意。
其後,她聯同兩位專責小組成員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舉行記者會,親自向傳媒及公眾解釋諮詢文件的內容。政府即日也設立了網頁及派發小冊子,介紹是次政改諮詢文件的內容。
須在《基本法》人大決定框架下
在特區政府昨日公布的第一階段諮詢文件內容,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的憲制基礎及政治體制的設計原則;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可考慮的議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可考慮的議題,並附上相關的法律文件包括人大常委會2004年對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的解釋及決定,以及2007年的決定等。
文件根據香港政制發展背景和原則,在《基本法》及全國大常委會框架下,就特首普選產生辦法列出重點議題,開放式諮詢公眾,其中特首產生辦法的7個重點諮詢議題包括:提名委員會人數和組成、選民基礎、產生辦法、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2017年行政長官的投票安排,任命行政長官的程序與本地立法的銜接,及行政長官的政黨背景。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3個重要諮詢議題包括:立法會議席數目和組成、功能界別的組成和選民基礎,及分區直選的選區數目和每個選區的議席數目(見表)。
有關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的定義,當局因考慮到有關的要求不言而喻,故未有納入文件的諮詢範圍內。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上發表的聲明強調,在討論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時,應同時考慮香港特區及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決定權力、特區的政治體制的設計原則,及修改特區政治體制須遵守的程序。在達至最終普選目標的過程中,及在制定落實普選的模式時,必須確保有關的產生辦法符合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和遵循在《基本法》下4項政制發展的主要原則,即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循序漸進;適合香港實際情況。
三方面考慮特首立會產生辦法
同時,在處理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時,社會須充分考慮3方面:
一、方案必須嚴格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解釋》和相關的決定;
二、方案有可能得到香港多數市民支持、有可能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及有可能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備案;
三、方案所訂立的選舉程序在具體操作上是實際可行、簡潔易明,方便選民行使投票權,並能維持一個公開、公平及公正的選舉制度。
林鄭月娥形容,香港已經正式進入迎接普選的「大直路」,她理解政制發展向來是具爭議性和極之複雜的課題,也不會低估這項工作的難度,更不會迴避。
她呼籲廣大市民及立法會議員共同為落實普選的目標,為香港的未來,以開放包容的心,以求同存異之志,理性務實地討論:「分歧,需要各方一步一步地收窄;共識,有賴大家一點一滴地凝聚。特區政府今日發表《諮詢文件》,展開公眾諮詢,是踏出了第一步。未來,是掌握在大家手中。」
公眾可於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諮詢文件,或於網頁(www.2017.gov.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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