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戊娣 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會長
政改諮詢是不可能沒有框架的,就像會議必須有議題和議程一樣,若政改諮詢不設框架,人人天馬行空,一人有一個建議方案,共識又從何談起呢?回歸以來,香港依《基本法》一步步推進政改,普選在望之際,如我們捨棄《基本法》,豈不等於推翻過往所建立的共識?欲速則不達,恐怕香港的普選進程只會受到拖延。何況,《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文件,行政長官普選的法理依據亦正正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若我們脫離了《基本法》的框架而去商討政改,又有什麼法理基礎可言呢?從另一角度看,政改諮詢的框架就是普選必須具備的法理基礎,我們不可能另闢蹊徑,緣木求魚!
另一方面,行政長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肩負維護「一國兩制」、落實《基本法》,管治特區的重任,要求特首愛國愛港、不對抗中央政府,不是很自然嗎?難道美國總統會容許加州州長率眾對抗白宮政府?反對派不願接受,不去深思、討論「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的合理性,反而一意孤行,不講道理,聲言「發動佔中,癱瘓中環」,是不合理的,也絕不利香港的民主發展和市民的福祉。事實上,如中環癱瘓了,香港社會大亂,失去秩序,誰會是最大輸家?誰會受到影響?是普羅大眾!
事實上,任何的政改方案均需要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同意才可以成功通過,在過程中,開放、溝通和互信是十分重要的。但「佔中」的實質是威脅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犧牲市民的利益。近日泰國的政治局勢再次表明,一人一票選出的政府首長不一定能保障社會穩定,一個穩定的社會必然是講求法治的,優質的民主亦必然建基於法治之上。如今,反對派不惜損害香港的法治精神,迫使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妥協,能不教人擔憂嗎?香港需要民主,更需要發展優質的民主,香港不能淪為泰國,社會秩序不能被破壞!
落實香港普選,是《基本法》的重要部分,同時這份承諾和責任是中央政府主動提出的,而非《中英聯合聲明》所要求。可見,對於香港的民主發展,中央政府是樂見其成的。客觀地看,中央政府的支持絕對是香港發展優質民主的重要推動力。依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香港可以在2017年以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實現香港普選夢,我們就只差最後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