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莊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資深評論員
所謂「公民提名公投」是一場騙局。有學者認為,這只是規模較大的民調。把民調說成是「公投」,當然是騙人的,有幾十萬人上當,說明這個騙局有點兒巧妙。另一方面也說明,香港市民很容易上當,很容易人云亦云,容易成為政治騙徒的工具和棋子。
為什麼香港市民容易上當?為什麼明知上當了還甘於受騙?為什麼還有騙徒招搖撞騙?政府可以做什麼?這是大家應當考慮的問題。
反對派到處施展騙心計
任何社會都有騙子,對生活中的小騙局,警方經常製作一些「小」節目,提醒公公婆婆提防騙徒斂財,諸如電話蒙騙親人外地出事,做平安法事,賣假藥,層壓式買賣等等。這些騙徒,利用關心家人,企求平安,希望健康,想得到些好處等人之常情,施展騙術。對各種騙財術,警方很重視,有專門的公關,有專案來處理。但對各種騙心術,特區政府似乎沒有招數。不但無招可使,而且推波助瀾。例如中學的「通識課」教材或補充教材,本來是用來應付各種騙心術的,卻參加了騙心術的行列。有關教材鼓吹「公民抗命」,卻沒有看到「一國兩制」的正當性;宣傳「法治」,針對的卻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進行公民教育,攻擊的卻是國家的憲政。借提高學生的批判、分析能力之名,把很多年輕的「心」騙去了。有的報紙媒體還煽風點火,惟恐天下不亂,不少年輕人,容易上當。
這種騙心計,比斂財術厲害,被騙財者,事後知道受騙,就免疫了。但中騙心計者,事先不清楚,事後卻仍然甘於受騙,甚至加入騙心計的行列。由此看來,政治騙局、騙心術、騙心計與邪教、邪說、邪術無異。對於發展民主,世界上尚未失敗的是代議制(間接)民主,騙心術卻要以「公投」發展直接民主。明知單一制國家主權屬於全體人民,不屬於局部地區人民,香港作為單一制國家內的地方行政區,本不享有主權,騙徒卻要說「還政於民」,「主權在民」。明知法有明文者,應當守法,但騙子卻要稱人民有表達意志的權利,可以改變不符合國際標準的制度。明知國際上普選的提名和參選資格,無統一標準,騙心計卻說選舉投票有基本統一的標準。諸如此類,還有不少,似是而非,假中有真,真中有假,虛虛實實,像變色龍,把龍門搬來搬去。老百姓不知就裡,一知半解,容易信以為真,甘願受騙了。
政府應阻止騙徒行騙
騙徒們為何還能繼續騙人,是他們的騙心計、騙心術還算了得,一般教師、一般讀者、一般官員不懂真偽。他們都假借學術名義推銷,有迷惑性,而香港政法的學術陣地大致都被既得利益者、被歪曲「一國兩制」者把持了,正確的聲音很難傳播出去。有的騙徒,文章頻頻,香港市民,事多事忙,看到騙徒部分內容,以訛傳訛。香港市民有實現普選的良好願望,卻並不知道世界各國不同普選制度的各種具體情況。政府對騙徒的欺騙行徑似乎十分寬容,現政府雖比前政府有進步,但對錯誤的、欺騙性的,乃至煽動性的言論仍不敢駁斥,更不敢追究法律責任。近年來這樣的政治騙徒和騙局越來越多,政府應接不暇,恐也是原因之一。
至於政府能做什麼,實在很多,在於政府願不願意做,講不講策略。在此略舉一二:在教育方面,政府可以對「通識」教材進行審查、清理,如果抵觸香港基本法的原有法律都要廢除,則「通識」教材抵觸香港基本法的內容也要修改,中央可以行使監督權。在應對方面,政府不能過於消極被動,說「公投」沒有法律效力是不夠的,還應至少說明「公投」有欺騙性。如能說具有煽動性,並加以處理,更好。政府應當表示願意聽取民意,但還須強調對違法的「民意」,法治政府是不能採納的。採納了違反香港基本法的少部分人的民意,就等於不要香港基本法,就等於不要「一國兩制」,難道這是大家要的嗎?在其他方面,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筆者已說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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