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報告及諮詢報告系列分析之三
黎子珍
特首梁振英正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有關議題作出決定。激進反對派聲稱,一旦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正式否決「公民提名」,便會決定提早「佔中」抗爭。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所指出的那樣,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權威性,港人要遵守。「公民提名」違法就是違法,絕無空間變合法。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捆綁違法犯罪的「佔中」,並企圖挑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過是蚍蜉撼樹不自量,到頭來只會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若鋌而走險須承擔一切責任
在政府發表兩份報告後,反對派試圖誤導市民,稱報告是因為「佔中」及七一遊行而不敢否決「公民提名」,企圖煽動更多的違法行為。激進反對派更聲稱,若人大常委會否決「公民提名」,就會發動大型公民抗命行動。專上學生聯會、學民思潮揚言,計劃人大常委會下月底開會前,發動一連串公民抗命及更大規模不合作運動向中央施壓,一旦人大常委會正式否決「公民提名」,更會決定提早「佔中」抗爭。
社民連梁國雄公然提議發動港人擠提中資銀行,拋售中資企業股票、交少十元稅等連串不合作運動,又煽動學生發起罷課及罷考等向中央施壓。「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聲稱,若人大常委會於8月提出的普選條件不符合國際標準,將會發動「佔中」。身陷造假欺騙醜聞的「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亦稱,若人大常委會8月作出的批覆表明普選有「篩選」,便考慮參與「佔中」。
激進反對派和「佔中」搞手煽動違法行為對抗中央搞亂香港,必須承擔一切嚴重後果和刑事犯罪責任。他們若鋌而走險,只會喪盡人心,陷於孤立境地。
人大常委會決定具有憲制性權威性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權威性,港人要遵守。「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指出,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中央直接行使對香港特區管治權的權力主體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國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對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對香港特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以及向香港特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
毫無疑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行政長官提交的報告作出的決定,具有憲制性的權威性,尊重和維護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是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基本法規定的港人要遵守的法律義務。
關於普選,中央明確界定了兩條底線:一是法律底線,即普選須按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二是政治底線,即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不能與中央對抗。這兩條底線,中央絕對沒有讓步、講價、妥協餘地。「公民提名」違法就是違法,絕無空間變合法。反對派之所以對「公民提名」糾纏不放,激進反對派之所以聲稱若人大常委會否決「公民提名」就會發動大型公民抗命行動,就是要離開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另搞一套,企圖讓與中央對抗的人成為特首。
白皮書強調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指出如果治港者不是以愛國者為主體,或者說若由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區的實踐就會偏離正確方向,不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難以得到切實維護,而且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廣大港人的福祉也將受到威脅和損害。白皮書宣示的是中央的底線,也是「一國兩制」的底線。
威嚇中央不會有實際意義
「公民提名」捆綁「佔中」,一直是反對派企圖迫使特區政府和中央接受其違憲違法方案的「屎橋」(臭招),自以為得意,但卻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必將以失敗告終。本港輿論指出,反對派應該知道,中央當然希望依法落實普選,但對反對派打荂u公民提名」幌子搞對抗已作最壞打算;對於「佔中」,中央當然不希望這種損害香港整體利益的事情發生;但即使發生,中央和特區政府也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應對。一句話,威嚇中央,不會有實際意義。對於警方早前應對「佔中預演」行動,本港輿論肯定警方果斷清場絕對有必要,既維護了中環金融中心秩序,更顯示政府維護法治的堅定決心,向違法「佔中」發出明確警告。
為脅迫中央接受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佔中」搞手和激進反對派緊鑼密鼓發動了一連串攻勢,包括舉辦「佔中公投」,組織七一遊行。少數激進搞事者預演「佔中」,目的就是要製造誇大的民意假象,讓外界以為本港社會一面倒支持反對派提出的「公民提名」。反對派自拋出「公民提名」,到現在「不『公提』便佔中」,並企圖將矛頭對準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全是錯估形勢,低估市民判斷是非的能力。不僅「公民提名」不是主流民意,而且幾乎所有的民意調查都顯示大多數市民反對「佔中」。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捆綁違法犯罪的「佔中」,並企圖挑釁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過是蚍蜉撼樹不自量,必以失敗告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