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文匯評論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解惑篇:對政改諮詢的反思


宋小莊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 資深評論員

筆者對政改寫了不少肯定性的文章,但凡事常有兩面。在認識到政改三人組及其團隊努力工作、推動政改諮詢的同時,也應當認識到政改諮詢的可以改進之處,這樣才能得到全面的認識,才能推動行政長官的普選繼續更好向前發展。在政改諮詢中,有關諮詢文件和諮詢報告都提到了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候選人的提名、一人一票的普選和中央政府的任命等環節,但似乎少了參選人的報名參選環節。這個環節雖然不是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考慮修改的內容,但卻可能是《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需要處理的問題。在參選報名階段,有必要解決行政長官參選人的資格審查問題。

「愛國愛港」要求應在法律上落實

根據基本法第44條的規定,行政長官由年滿40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擔任。這在《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13條已經落實了,但有關行政長官的「愛國者」的標準,還沒有在該條例中落實。

行政長官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書提到,「社會大眾普遍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第11(iv)段)在政改三人組撰寫的政改諮詢報告中也確認「主流意見認同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第3.05段)還說「主流意見亦認同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而《基本法》現有的相關條文已充分反映這要求。」(第5.06段)既然如此,特區政府就應當將反映主流意見的愛國愛港的要求落到實處。如果沒有在法律上落實,只是在政治上號召提名委員和選民以愛國愛港標準來投票,這顯然是不完整的,甚至是殘缺的。如果沒有法律上的標準,但卻要求提名委員和選民在政治上有所取捨,在選舉過程中,還可能引發選舉舞弊或非法行為的訴訟。

政改三人組提交的政改諮詢報告的最後一段提到,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政改作出決定後,「特區政府會啟動第二輪公眾諮詢,並爭取於2015年年初左右提交具體修改《基本法》相關附件的議案予立法會審議。」(第5.14段)從行文來看,政改第二輪諮詢的時間可能是今年9月至12月,這樣才能來得及在明年年初提交附件一的修正案予立法會。

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不可能再諮詢

對此,筆者有兩個疑慮:一是有關的諮詢為何不在政改第一步曲之前完成,如原來時間不夠,可以適當延長,就不必要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後再搞第二輪諮詢。這樣給人的印象是想對第二步曲的有關決定進行諮詢,恐怕就不合適。根據憲法第67條第(2)項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相當於全國性法律,在特區政府做了充分的諮詢的基礎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會作出決定。一旦做了決定,就不可能再來諮詢。再來諮詢,就會有問題。

二是政改「五步曲」是整體的,具有連續性,筆者的理解就是中間沒有其他插曲。如在第二步曲之後進行第二輪諮詢,在第三、第四步曲之後是否還可以諮詢,這樣就會引發不必要的插曲和爭議,發生延誤。

從諮詢報告披露的有關內容看,政府似乎是打算進行三輪諮詢,第一輪是啟動政改前;第二輪是提交附件一的修正案前;第三輪是提交本地條例的修訂前。但在第一輪諮詢中的「任命行政長官的程序與本地立法的銜接」就可能涉及第三輪諮詢的內容。筆者並非絕對不贊成再諮詢,但如有可能,應當減少諮詢的次數,增加諮詢的深度,想得周到些,就可以排除不必要的諮詢。

相關新聞
來論:立法會須引用特權法調查黎智英「黑金醜聞」 (2014-07-29)
廿四味:羅致光為民主黨鬆綁? (2014-07-29)
志強時評:「保普選 反佔中」才是真正的主流民意 (2014-07-29)
解惑篇:對政改諮詢的反思 (2014-07-29)
西方走廊:北京撐阿根廷收馬島如世紀春雷 (2014-07-29)
主流民意清晰 依法落實普選 (2014-07-29)
「反佔中」簽名顯主流民意 (2014-07-29)
來論:梁家傑利益申報雙重標準 立會應予譴責以正綱紀 (2014-07-28)
廿四味:肥黎泥菩薩過江「主場難保」 (2014-07-28)
斬斷外國勢力亂港反中的黑金管道 (2014-07-28)
每周輿論動向:黎智英黑金收買反對派須徹查真相 (2014-07-28)
回歸基本法是尋求政改共識的唯一途徑 (2014-07-28)
向「佔中」之徒大聲說「不」﹗ (2014-07-28)
東張西望:習近平拉美行還是經濟為上 (2014-07-28)
黎智英大搞黑金政治 為美國亂港圍堵中國 (2014-07-26)
政改報告凝聚共識有利普選 (2014-07-26)
英下議院查聯合聲明落實別有用心 (2014-07-26)
政經多面體:歪曲政改報告發動「佔中」沒道理 (2014-07-26)
慎防日本軍國主義復辟 (2014-07-26)
陳方安生大收「黑金」 實乃「香港貪心」 (2014-07-25)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文匯評論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