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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表示,不認同行政長官梁振英指「佔中」衝擊法治和影響民生的說法,因為示威者願意自首,並以和平方式佔領,反映對法治的尊重云云。
黃之鋒滿口歪理,睜眼說瞎話。民建聯自10月中旬起在香港十八區的街市、巴士站等地進行問卷調查,訪問了5,531名12歲或以上市民,結果顯示有71.3%的受訪者認為「佔中」以來,他們乘車、學業、工作或者生意皆受到了影響,有67.2%的市民認為佔領行動應該「立即結束」。不少市民都認為示威人士在持續一個多月的佔領行動中已有足夠時間表達訴求,而「佔中」帶來的影響和危害已經非常嚴重,因此應立即結束佔領行動,還路於民。此前多項民調也顯示了香港各界對「佔中」的反對與不滿。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4日公佈的調查發現,73.2%的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參與「佔中」的人員立即退場,結束「佔中」。
「佔中」乃違法行動,而刻意違法更帶有粗暴成份,不能與「和平」相提並論,就正如強姦便是強姦,我們不能說是「和平強姦」,不能因為違法者願意自首,就可妄指是尊重法治。自佔領行動以來,「佔領區」衝突不斷,行動已演變成「恨與暴力」,黃之鋒將違法行為合理化,將所謂「公民抗命」當作刻意違法的藉口,罔顧行動惡化,還視之為「和平」,說話不負責任。
願意自首不等同不用承擔責任,更不代表可彌補對社會的損害。「佔中」禍害罄竹難書,香港經濟損失嚴重,科技大學經濟系教授雷鼎鳴表示,僅「佔中」7天已令本港經濟損失高達3,500億元,香港在國際間的聲譽亦受到貶損,其無形損失難以估計,並非「佔領者」願意自首、「願意承擔責任」便可以彌補。就正如投放原子彈禍害巨大,並不是投放者願意自首、「願意承擔責任」便可以彌補得到一樣。
真正對法治之尊重,是知道違法之禍害,以及法律的界線而不作越矩,黃之鋒和一眾「佔中」發起人,明知「佔中」違法影響經濟民生卻睜眼說瞎話;明知法治乃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仍刻意踐踏法治,雖然聲稱願意自首,但不能稱之為「尊重法治」,黃之鋒夜郎自大,說話不負責任,他們將整個香港騎劫,是香港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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