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最近有些非法「佔中」搞手未能入境內地,引起一場風波。其實先進的西方國家,都有這種不講理由拒絕入境或有條件入境的先例。
我是一介書生,長期在港從事教育工作,而且政治立場--愛國是公開的。但申請去美國旅遊,也遭受到若干「限制」的麻煩。
上世紀八十年代,我的學生有不少是僑居美加等地,力邀我前往探望並到該地旅遊。
從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期開始,我就熱衷於到外國旅遊。從近及遠,先去東南亞各國,再及歐美等地。當年尚算年青力壯,每逢兩假--即學校的寒暑兩假,必選定目標,前往遊覽。目的一在探訪親友,二在增廣見識。我相信「行萬里路勝讀十年書」的格言,假期未到,預先作了安排。
由於我在當年沒有持有任何國家護照,有的旅行證件就是香港的「身份證明書」。這份綠面的證明書,只是表明此人有香港的永久居留權,但卻不受「領事保護」,實際上是一個無國籍的證明書。
持此證明書去美國領事館尋求簽證,竟然要跑三次。詳細問及赴美目的,認識美國僑居的何人,問得十分詳細。最後,要指定我必須由夏威夷入境。我問你們的科技如此發達,由何處入境,能逃得出你們監視的「法眼」?答道,你是名人,應有此限制。所謂「名人」,不外因為當年我是全國人大代表而已。
往後去過美國三次,前兩次還要指定入境地點。而且有一次竟把我的「身份證明書」割開,大概方便影印。我忙拿去出入境處詢問,承他們貼好再加蓋印,但卻在赴加拿大後再入境美國水牛城時,被以證件破爛為詞,拒絕入境。後經留加校友律師去英、美領事館交涉,被暗示可乘飛機入境。因為陸路美國邊防,不可能認錯。為此,坐了一次最短程的飛機進入美國。
我不埋怨美國的入境政策,只是覺得他們太看重我這個一介書生了。「限制入境」,難道我一個人能去做顛覆美國的蠢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