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富金融策略師 黎智凱
香港的投資者對內地的主板和創業板較為熟悉,卻較少有人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有所耳聞。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新三板設計的初衷是作為中小微企業媒介,幫助其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而不是以股票交易為主要目的。新三板交投量小,市場較不活躍。
新三板的誕生十分具有中國特色。與新三板對立的老三板原本是為專門收納退市公司,為了使買入退市公司股票的股民有場地交易,安撫股民情緒而設立的,當時叫「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之後因為三板都是些缺乏投資潛力的公司,為了活躍市場,扶持有朝氣和創新能力的中小公司,證監會對三板進行了擴容,吸引了一批有融資需求、但又無法到主板上市的初創型公司。2006年時,證監會將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的企業全部納入該系統,所有園內的企業都可以掛牌交易,這就是「新三板」的誕生。2013年之前新三板只在國家欽點的四個高新區實行,即北京中關村科技園、上海張江、天津濱海、武漢東湖。2013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將股轉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新三板也成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掛牌條件十分寬鬆
新三板掛牌條件十分寬鬆,只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業務明確,有持續經營能力及滿足合法規範經營等其他條件即可。目前在新三板有2,100多家協議方式掛牌公司,520家做市方式掛牌公司,其中大部分是科技公司。
不設漲跌幅限制
由於在新三板上市的中小微企業具有較高風險,且不設漲跌幅限制,新三板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主要鼓勵機構投資者,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私募、風投、合格境外投資者和企業年金的參與。自然人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名下擁有市值500萬人民幣的證券類資產和具備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機構投資者同樣需要滿足註冊資本(針對法人機構)或實繳出資(針對合夥企業)總額達500萬人民幣,或者是被監管機構認可的集合信託計畫、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若掛牌公司原有股東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則其只能買賣其持有或曾經持有的掛牌公司股票。■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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