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賢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
反對派平日對官員、建制派的操守問題窮追猛打,當問題涉及自身,就一反站在道德高地的常態,不僅沒有以身作則,嚴以律己,反倒諸多推卸,不斷放寬議員利益監察尺度。議監會對「黑金事件」的調查不盡如人意,但公道自在人心,事件不能就此完結。反對派「公我贏、字你輸」的手段,將個人私利置於法治及大眾福祉之上,香港是否需要這樣的立法會議員,是否需要雙重標準的法治、民主,港人不能不認真反思。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黎智英去年被踢爆兩年內曾向五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秘密捐款,但涉案五人從未依例申報,引起社會嘩然。在立法會爭論應否將《防止賄賂條例》的賄賂標準擴大至特首而閙得沸沸揚揚之際,近日立法會卻再次上演「捉放曹」鬧劇,多宗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涉嫌受賄案件通通都不了了之,負責調查的議監會是非不分一說,真是「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惺惺作態 處理「黑金」成雙面人
香港向來重視法治,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身份地位財富,只要犯法就應該受到懲罰。然而,反對派種種高舉法治卻知法犯法的行為,無疑令香港「法治之都」的美名蒙上陰影。令人心寒的是,繼何俊仁捲入「黨產」、「私產」不分醜聞,涂謹申用公帑「買樓」的匯標事件,通通無罪釋放後,近日連李卓人、梁國雄涉收個人賄款的案件,在議監會中反對派議員的包庇袒護下,李梁二人最終獲「放生」。那些有份動議及支持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的反對派議員,平日對官員、建制派的操守問題窮追猛打,當問題涉及自身,就一反總愛站在道德高地的常態,不僅沒有以身作則,嚴以律己,反倒諸多推卸,不斷企圖放寬議員利益監察尺度,有議員更狡辯只是將捐款暫時「袋住先」,並無意侵吞,但「袋住先等如袋一世」,不正是反對派往日大力指責別人的嗎?反對派「口裡說不,身體卻很誠實」的行為,正如一首膾炙人口舊歌《假正經》所唱的:「假惺惺,假惺惺,做人何必假惺惺。」
為私利騎劫民主 法治精神蕩然無存
讀歷史,就是要從歷史中汲取教訓,但歷史給予我們的最大教訓,就是人類總要犯相同的錯。違法「佔領行動」禍港殃民,最大的破壞不僅在於經濟和民生,更在於對本港法治的衝擊。「佔領行動」落幕多時,「佔領行動」搞手依然逍遙法外,市民極度不滿,擔憂本港法治不彰,從此開了一個壞先例。此次議員收受「黑金」事件,李卓人私下收受政治獻金,被揭發後才無奈地歸還,有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對於私吞有關捐款的利息收益,李卓人更厚顏辯稱只是「好少嘅數」、「無關痛癢」、「唔需要答公眾」,完全對立法會議事規則和法律視若無睹,進一步破壞法治。一班玩弄法治的反對派,當依法辦事與其個人利益有所衝突時,他們往往便會背離法治精神,視法治法規如無物。收受捐款不申報本身已違法違規,金額多少已非關鍵。最令人氣憤的是,反對派收錢違法還有恃無恐,足證他們扭曲道德觀念,以為只要高喊「民主」,就等同有金鐘罩護身,儼然特權階級,犯法違規亦可逍遙法外。議監會對「黑金事件」的調查不盡如人意,但公道自在人心,事件不能就此完結。反對派「公我贏、字你輸」的手段,將個人私利置於法治及大眾福祉之上,香港是否需要這樣的立法會議員,是否需要雙重標準的法治、民主,港人不能不認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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