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文匯論壇 > 正文

鍾國斌建議公司票轉個人票不可行

2016-08-26

劉正平

紡織及製衣界候選人鍾國斌日前提到,現時功能組別制度不公平,因部分界別選民僅有百多人,但其他卻有逾萬人,因此有需要陸續開放個人票。他個人不介意組成如當年「新九組」建議的從業員票,令該界別由約2000間公司票,轉而增至估計數萬個人票。擴大功能組別的選民人數並非不可討論,但前提是有關變動不應改變功能組別設立的原意,具備可行性及符合均衡參與原則。一刀切將公司票轉為個人票,在目前的情況下至少有三個不可。

一是不可真正反映業界聲音和利益。功能組別的公司票及團體票制度,是經過深思熟慮,根據香港實際情況而制定出來。一個不能否認的現實是,在多個功能組別中,其主體是公司而不是個人,例如最能代表商界的一定是公司老闆,而不是一般僱員。只有公司老闆才會清楚業界的需要,才最能代表業界的聲音。如果將公司票變成個人票,所有僱員都可以投票,還可以真正反映業界聲音嗎?恐怕不能,原因是功能組別的性質已經改變了。

二是不具備可行性。功能組別選民都需要有明確的界定,在公司票之下其劃分是很清晰的,但變成個人票後究竟誰人具備投票資格就很費周章。就以紡織及製衣界為例,究竟什麼人可以成為選民?是否受聘於製衣或設計的公司僱員可以有一票。這樣,負責清潔、雜務的員工是否擁有投票資格?筆者並沒有貶低他們之意,但從實際操作上說,如果他們可以成為選民,但其工種與紡織及製衣界風馬牛不相及,是否能夠反映業界聲音?如果他們不能成為選民,然則選民資格又如何劃清?要知道教育界、法律界、醫學界等選民有資歷上的認證,劃分較容易,但其他界別的劃分就相當困難,就是設計師也沒有具體的資歷認證,誰都可以自稱設計師,請問如何具有可行性?反之更會引發更多的爭議。

三是不符合均衡參與原則。舉個簡單例子,如果將公司票變成個人票,並且只要是公司僱員就可以投票,但公司有大有小,大的企業員工動輒以千計,中小企則隨時只有幾票。這樣,一個極端的情況是,一小撮大型企業就具備壟斷選舉的能力,相反中小企卻難有發聲機會,這顯然不符合公平原則,也有違均衡參與。而現時的公司票安排,不論企業規模大小同得一票,大企業難以壟斷,中小企也有發聲機會,明顯較為公平。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港英政府推行功能組別選舉,實際上是把原有委任議員的權力,交回該組別的選民選舉代表,讓工商領袖和業界專才,透過間接選舉進入立法局,反映業界的聲音和意見,以協助政府制定政策,這正是當年設立功能組別的其中一個原意。功能組別不是一個過渡的安排,而是根據香港實際情況而度身訂做的制度。當然,「法度者,所以論民俗而節緩急也;器械者,因時變而制宜適也。」功能組別不是不能變,但卻不能遺忘初心,將制度的精華部分丟掉,這對香港並沒有好處。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