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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與中聯辦溝通名正言順必須加強

2017-04-21

黃國恩執業律師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林鄭月娥當選特首後,是否如梁振英一樣,馬上與中聯辦官員會面,一度引起關注。中聯辦是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區的代表機構,其中主要職能就是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聯繫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交往,以及反映香港居民對內地的意見。當中所指的香港各界人士,當然包括特首在內。特首在不同場合,定期或不定期與中聯辦官員見面交流,完全合法合情,是正常不過的活動。

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特首具有雙重身份,即所謂「雙首長制」,特首既是香港特區政府(即行政機關)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在「一國兩制」下,中央不會直接管理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卻是透過特首實施對香港的管治。換句話說,特首既要對香港特區負責,也要對中央政府負責。這種由「雙首長制」衍生出來的「雙負責制」,正正是香港「一國兩制」的核心。

奇怪的是,香港已經回歸祖國20年了,但時至今日,特首與中聯辦官員見面,仍然被反對派歪曲為中聯辦干預香港事務,是「西環治港」,有人藉此煽惑港人不信任中央,挑撥港人與中央的良好關係,實在居心叵測。

香港並非一個獨立國家,而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但並非完全自治。特首作為中央與港人的溝通橋樑,溝通工作做得好,中央挺港政策落實得好,特區政府施政更暢順,市民更得益。因此,特首必須與中央保持良好溝通,必須加強與中聯辦的溝通,建立恒常有效的溝通機制。筆者認為,特首與中聯辦官員的會面不僅僅是禮節性的拜訪,而且有實質的需要。

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特首選舉期間,談及中央對特首人選的要求時指出,除了「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的四大標準外,特首還要「準確地貫徹落實《基本法》,全面、準確、客觀向中央反映香港情況,提出工作意見;也要用符合香港法律規定、符合香港情況的方法向市民解釋中央的政策,落實中央的決策。」特首既代表香港,也代表中央,要領導香港向前發展,就必須得到中央信任、港人支持。為了更好地了解中央的政策,也為了更好地反映港人的意見,特首有必要加強與中聯辦的溝通,這對暢順施政、提升效率,準確執行中央政策,向中央反映港人意見,均有莫大裨益。

但是,為了干擾、抹黑特首與中聯辦的溝通,最近公民黨的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提出質詢,要求政府交代特首梁振英任內與中聯辦官員見面的次數以及交談的內容,目的明顯是製造中聯辦干預香港事務、「西環治港」的話題,暴露其無知、傲慢與自大。放着堆積如山的民生議題不去關注,反對派借特首與中聯辦溝通的問題製造紛爭,浪費立法會議事時間,令人反感。

筆者期望,林鄭月娥上任後不畏干擾,加強與中聯辦溝通,幫助港人加深對中央政策的了解,迅速反映執行政策時遇到的困難以及市民的意見,讓中央準確快速掌握情況,增加中央和港人的互信,有利香港的和諧穩定。特首與中聯辦的會面名正言順,大大方方,嚴格按基本法辦事,是為了更好地落實「一國兩制」,根本不用怕反對派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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