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瑩樂
75歲高齡仍然自食其力的朱婆婆,懷疑因為1蚊賣紙皮而遭食環署票控,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982年朱婆婆由內地來港,先生離世後,她與女兒相依為命。為了生活,朱婆婆自力更生,堅持不受人一分一毫的恩惠,多年來做清潔散工,近年因年老無人請就執紙皮,捱到十隻手指也彎曲、伸不直。
朱婆婆憶述當日被票控時立刻求情,「我好辛苦,一張一張(紙皮)執番嚟。你一蚊就話買賣,買咩賣呀?」但是,食環署的人員並無放過她,將她的紙皮與車仔沒收,更告她阻街和無牌販賣,其後輾轉到警署,朱婆婆又被要求交擔保費。朱婆婆指自己當時身上只得34港元,有人對她說:「咁用30蚊做擔保,剩4蚊搭車用囉!老人2蚊優惠嘛!」
婆婆年紀大但有骨氣,不領綜援,自己養活自己,令人欽佩,如今為賣紙皮幫補生計搞到官司纏身,隨時可能要面對牢獄之災,如此怪事,令人匪夷所思。有人說,現在香港社會怨氣大,市民對政府有意見,朱婆婆的事件,不很值得反思嗎?
有老邁清潔女工因為用清水沖洗污糟地面,被食環署票控;有善心阿伯免費幫人修理單車,食環署卻要拉要鎖;有無牌小販被食環署人員追至無路可逃,跳入河中被淹死,類似事件不勝枚舉。但另一方面,同樣是阻街、無牌經營,不少食肆在夜晚霸佔公用地方,嘈雜擾民,食環署卻熟視無睹;至於那些節假日在中環一帶專做外傭生意的南亞裔無牌小販、甚至持「行街紙」的假難民,一晚生意額可達萬元,食環署卻「隻眼開隻眼閉」,這是什麼執法標準?
依法辦事,道理雖然如此,但是法律亦不外乎人情。食環署執法是否一視同仁、有無「雙重標準」?有無對弱勢群體就鐵面無私、遇到惡人就退避三舍?就朱婆婆事件,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檢討食環署執法時,能否做到情理兼備。希望當局講到做到,認真檢討,及時改善,勿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