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政情與評論 > 正文

「瀆誓四丑」圖賴賬 諉過於人挨批

2017-08-1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聘請外間資深大律師,研究向「瀆誓四丑」追討薪津的事宜。工作剛開始,「瀆誓四丑」就高調舉行記者會,聲言行管會倘決定向他們追討薪津,就是「政治壓迫」及「經濟打壓」,令他們要支付逾千萬元款項,最終被迫破產,無法在未來5年內再參選云云。多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批評,4人「瀆誓」的行為是他們個人選擇,不應在要承擔法律後果時就諉過於人。由於4人的薪津全為公帑,很多市民在法院裁決後都要求立法會追數,行管會不能不負責任。4人試圖賴賬,是妄圖要香港市民埋單,相信市民不會答應。

立法會秘書處昨日表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7月14日作出裁決,宣佈該4人自2016年10月12日起喪失就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因應法院的裁決,行管會就是否收回4人所獲發的議員酬金及營運資金一事,已同意向外間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預計外聘資深大律師可於6個至8個星期內提交法律意見。在獲得法律意見後,行管會將開會討論有關事宜。

扮可憐 稱破產難參加補選

社民連「長毛」梁國雄、「自決派」姚松炎和劉小麗,及「香港眾志」羅冠聰昨日就舉行記者會,聲稱他們被法庭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前,一直在「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務,而所聘請的助理都是「為香港市民服務」,倘4人最終因退回薪津及支付訟費而要破產,就將無法參加補選。

「長毛」聲稱,在是次宣誓案中,法院裁定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監誓時所作的決定無效,反映梁君彥「失職」,故行管會即使要追究,也應先追究梁君彥,又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可基於「公眾利益」不追討訟費,情況「與退稅給市民相同」云云。

馬逢國:要有勇氣承擔後果

立法會行管會成員馬逢國批評,「四丑」的「道理」令人感到莫名其妙:4人絕對有權選擇自己的宣誓模式,但就要有勇氣承擔一切後果,現在沒有理由「抵賴」,特別是立法會議員的薪津,都是納稅人的公帑,倘行管會草草了事,就是不負責任,而他看不到行管會有什麼理由不追數。

陳克勤:「冠冕堂皇」理由掩飾

另一名行管會成員、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強調,香港是法治之區,一切須依法辦事,既然法庭已經裁定該4人喪失議員資格,當然沒有資格享有議員的待遇及資源,行管會向他們追回款項是很合理的做法,並不存在什麼「打壓」,很明顯4人是存心賴賬,只是以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來掩飾。

陸頌雄:追回公帑是硬道理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形容,現在的情況就像有賊入屋偷竊,無理由要保安員埋單。該4人將責任推給主席,是毫無道理的。立法會資源全屬公帑,不能亂花,倘有關人等對追款金額有不同意見可以討論,但絕對不能不了了之,正所謂「追款是硬道理」。事實上,自法庭作出裁決後,已有很多市民要求立法會追款,可見公道自在人心。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