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東區各界聯會
香港作為法治之區,尊重法治是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表達訴求必須合法是社會共識。但近年有人以「公民抗命」來爭取「崇高理想」,肆意衝擊法律底線。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3年前衝擊政府總部,上訴庭日前改判「雙學三丑」即時監禁,刑期由6至8個月不等。誠如法官於判詞所指,任意抵觸法律,法庭沒理由過於寬鬆處理,事緣這種態度一旦蔓延,惡劣後果顯而易見。法庭判決撥亂反正,使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精神得到彰顯,相信對其他入世未深的年輕人起到警醒作用,防止「違法達義」的歪風氾濫成災。
近年本港有所謂法律學者、政客,假借民主自由之名,向社會散播「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歪理,對違法暴力的刑責和後果卻輕描淡寫,令不少懵懂少年誤以為求公義、為民主,即使違法亦會獲法庭輕判,代價甚微,有關言論給香港帶來嚴重不良影響,「佔中」、「旺暴」等大規模的暴力違法事件層出不窮,正是拜「公民抗命」、「違法達義」氾濫所賜。
上訴庭法官於「雙學三丑」案的判詞中,不點名批評社會近年瀰漫歪風,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雙學三丑」鋃鐺入獄,正是受「有識之士」知法犯法、鼓吹「違法達義」所致,但是「有識之士」至今不肯認錯,反指法庭判決是「政治迫害」,要社會共同負責,更顯推諉狡辯,干擾司法,繼續荼毒青年,禍害香港。
香港長久以來以司法獨立、法制健全著稱,這是香港最重要的優勢所在,國際社會亦推崇備至。此次判決出來之後,「政治檢控」、「秋後算賬」之說甚囂塵上,有人更借助外部勢力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判決前,李卓人在面書中引述美國國會中國委員會發表的聲明,稱「若對涉案三人加刑是政治迫害,打壓言論自由,促使美方檢視香港在美國法例中所賦予的特殊關係」云云,暴露美國國會赤裸裸對香港法庭判案指手畫腳、施加壓力,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司法公正。《紐約時報》更揚言,將提名黃之鋒等3人競逐諾貝爾和平獎。
香港不是美國的一個州,美國無權對香港的事務說三道四;諾貝爾和平獎根本就是西方給予「和平演變」代理人的精神安慰獎。美國國會的聲明、《紐約時報》的提名叫囂,正是外部勢力為黃之鋒等「馬前卒」撐腰的最佳例證,反對派勾結外部勢力反中亂港,還有什麼可狡辯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