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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法治是香港不可動搖的基石

2017-08-25

丁 煌 執業大律師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 城市智庫「就是敢言」計劃成員

羅冠聰、黃之鋒和周永康衝擊政府總部被改判入獄,反對派把3人形容為「良心犯」或「政治犯」。行會成員、大律師湯家驊不認同,認為「政治犯」或「良心犯」的前提是無罪。我同意湯家驊先生的說法。「政治犯」的行為不涉及暴力。但是,法庭判辭指出,3人的所作所為是「以自由行使權力為名,而實質是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會導致社會陷入混亂狀態。」普通市民亦能通過視頻資訊清晰看到3人違法的行徑。因此,不必大費周章討論3人的犯罪身份定位。

反對派還把矛頭直指法庭,稱「法庭政治迫害有理想、有抱負的年輕人」。這更加胡說八道。

基本法第25條表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3人犯法是不爭的事實。倘若如反對派所願,因顧及3人的所謂「理想」、「抱負」而姑息縱容,香港法治將蕩然無存。3人違法行徑,已對社會的法治造成嚴重影響,反對派散播「抗爭無罪」的歪理,要求放生3人,更令香港法治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司法獨立是守護公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依法治港,法庭判案不受政治干擾,是香港不可動搖的基石。

反對派還上綱上線,指經過此案,香港將淪為威權、極權社會。極權社會中,當權者有絕對權威,可控制民眾的私人生活。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集會、遊行、言論的自由,至今反對派可以隨意指責政府,上街遊行為黃之鋒等人撐腰, 香港是極權社會嗎?反對派不要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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