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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洩論」逾越道德底線 「情有可原」卸責荒謬

2017-09-12

龍子明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創會主席

多間大專院校出現「港獨」宣傳品,更有學校民主牆相繼出現奚落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喪子的冷血事件,面對各方譴責和批評,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發出聯合聲明,稱「港獨」「並無違反香港法律」,又稱冷血事件是「不滿無處發洩」云云。有關聲明顯示部分大學生缺乏法治意識,特別是對憲法和基本法缺乏認識。而所謂「發洩論」,則是違背人性和超越道德底線的謬論。特區政府應加強對本港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部分大學生亦應加強法治意識和道德素養。

今年開學後,多間大專院校出現「港獨」宣傳品,更有學校民主牆相繼出現奚落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喪子的字句,態度冷血到令人髮指,引起越來越多市民的憤慨和批評。39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聯署去信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要求教育局嚴肅處理事件,防止再有「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校園散播『港獨』」。針對有學校民主牆相繼出現奚落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喪子的標語,至9日早上,已有524名校長、1,195名教師發起聯署,強烈譴責這一事件,要求學校徹查並處分相關人員。 

「聲明」對憲法和基本法缺乏認識

遺憾的是,面對各方譴責和批評,部分大學生沒有進行反思。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10日就事件發出聯合聲明。「聲明」無視香港現行法律,指稱:「中大校園內掛上『香港獨立』橫額及於民主牆上貼上宣傳『港獨』之文宣,並無違反香港法律。」又聲稱:「年輕人對教育局及蔡若蓮的不滿無處發洩,最終訴於不當的情緒宣洩,實在是情有可原。」如此近乎法盲和違情悖理的歪論,竟然出自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的聯合聲明,說明部分大學生亟須加強法治意識和道德素養。

中大校園內掛上「香港獨立」橫額和單張,校方指出「港獨」言論「違反香港有關法律」及有違校方立場。教育局回應指,已明確指出「港獨」並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任何「港獨」主張或活動不應在校園出現。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明確指出,《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寫明,任何人若「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三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若果校方準備追究校園內掛上「香港獨立」橫額和單張,可以報警要求調查,而警方亦可以自行調查。假如律政司書面同意,就可以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的聲明竟然聲稱「港獨」「並無違反香港法律」,說明部分大學生缺乏法治意識,特別是對憲法和基本法缺乏認識。國家主席習近平七一期間視察香港,在多次重要講話中談到青少年問題,要求加強青少年的愛國主義教育,強調「要加強香港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教育」。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法律淵源。香港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認識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就會清楚知道,「港獨」違反憲法和基本法,違反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等法律。

多間大專院校出現「港獨」宣傳品,以及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的聲明竟然聲稱「港獨」「並無違反香港法律」,說明特區政府要加強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教育,大學生亦須加強法治意識。

「發洩論」違背人性超越道德底線

教育大學、城市大學出現奚落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喪子之痛的「涼薄標語」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強烈不滿和嚴厲譴責,市民均批評有關行為過分,欠缺起碼的道德標準,強調不應該以所謂的「言論自由」為藉口,做出違背人性、超越道德底線的事。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的聲明,拋出所謂「發洩論」,是違背人性、超越道德底線的謬論。難道「不滿無處發洩」,就可以做出喪心病狂、踐踏禮樂、禽獸不如的事情?

蔡若蓮面對喪子之痛,任何人都應寄予同情,這是人倫道德自然的人性表現,沒有這點人性,便等同於禽獸,甚至連禽獸也不如。以「恭喜」一詞對不幸喪子的蔡若蓮公開奚落,做法非常過分,是在不幸者的傷口撒鹽,完全無人性,對死者大不敬,亦是對死者母親極大的侮辱及殘酷的踐踏。如果社會連最基本的同理心及人道關懷也丟棄殆盡,將令社會走向萬劫不復之地。言論自由有底線,不能違背人性、不能違背道德底線,不能不顧及他人感受,隨意傷害他人。

多間大學校園湧現違法「港獨」標語,再出現在蔡若蓮痛失愛子的傷口上撒鹽的歹毒言行,這種「播『獨』又心毒」的現象,反映冷血事件與「獨」風重燃密不可分。不少市民亦認為,年輕人欠缺必須的國民教育,是「港獨」之所以能夠毒害青年思想的根源,應該盡快推行國民教育,增強青少年的國家意識和民族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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