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強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會長
新學年開始,一眾大學生仍在選科,但部分「殺紅眼」的學生卻用上最差劣、最涼薄的手法,在多間大學校園颳起播「獨」風暴,以示其政治立場,但這無助推介其理念和價值觀,反而讓市民鄙夷疏離。然而,作為社會的未來棟樑,大學生若不懂自律,何以奢談自由? 大學管理層若對犯錯學生只縱不管,有否履行應有責任? 將為香港培育出什麼「人才」?
大學本是求學問之地,青年是社會的未來和希望,但一小撮佔據學生會的激進學生,以學生自治和言論自由為名,凌駕大學規則、道德文明,甚至法律,大肆鼓吹「港獨」,乃至惡毒冒犯他人。校方雖有理在手,卻為求「清譽」而啞忍,連拆除違法標語也怯懦畏縮。窩囊如此,更讓「有識之士」的教授和「港孩」學生,怎不更政治「上腦」,為所欲為,令歪論在校園氾濫蔓延?
1775年,曾任美國弗吉尼亞州州長的帕特里克高喊:「不自由、毋寧死!」現今香港,自由已被神化。但1793年,羅蘭夫人在斷頭台前發表警世箴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自由,被奉為社會圭臬,既培養個人的思考能力,亦讓大家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不過,歷史告訴我們,不受限制的自由,與凌駕一切的民主,都會演變成另類「白色恐怖」,變成令大多數人受害的「少數霸權」,這不是神聖的自由,而是自由的敵人。少數人可以肆無忌憚,只憑個人喜好和理念,做出涼薄歹毒的行為。
需強調,每個人的自由應以不損害到他人的自由為前提,且以良心為準才是真自由;如果縱容社會不容的惡劣思想,就不是自由,而是放縱。前北大校長蔡元培曾說過:「夫以自由之美德,而一涉放縱,則且流於粗暴或殘忍之行為而不覺,可不慎歟!」高談言論自由者,應以此為戒。
正如牛津學者紐曼在《大學的理念》所言,大學是一個提供博雅教育、培育紳士的地方。校長和社會賢達是否應藉此次大學校園的風波,多辦探討倫理道德的講座、工作坊,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引人向善,扭轉濫用言論自由的歪風。合理的自由,就是提倡有限制的個人自由,以保障人人有自由;並以個人的自由,成全國家之自由。
要使每個人都享有快樂安詳的自由生活,就先要培養高度的自治能力。人類的自由,既有追求,更有自律。如果放縱個人的追求,不惜侵犯他人的自由和尊嚴,結果只會是社會撕裂,兩敗俱傷。大學校方有教育天職,絕對不能迴避護短,必須堅持原則,不能對錯誤言行聽之任之,更不能被少數學生的錯誤言行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