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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郊野公園爭議不可輕視

2017-09-26
■元朗大欖隧道收費站西面的郊野公園邊陲。網上圖片■元朗大欖隧道收費站西面的郊野公園邊陲。網上圖片

張宏業 特許測計師、中國房地產估價師

自從今屆特區政府上任後,特首已積極地尋找土地解決本地的房屋問題。九月中旬,政府正式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旨在為尋地建屋找茼@識,推行公眾諮詢工作,使社會上下能夠訂定整體土地供應策略。當中土地來源基本上包括填海造地、郊野公園、鄉郊棕地、填平船灣淡水湖、貨櫃碼頭/高速公路上蓋建屋、貨櫃建屋等等。土地來源尤其以郊野公園土地是最受關注,主要原因是土地面積龐大、位置偏遠、市民/原居民保育聲音巨大等等。

於1976年,當時的香港政府訂立「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去確立土地用途,並於公園內廣泛植樹,今天已建立24個郊野公園和22個特別地帶,共佔全港土地面積40%,成為香港市民郊野/遠足及外地遊客觀光/遠足的不二之選。

贊成與反對意見各走極端

社會各界人士普遍有三種意見。首先是郊野公園是不應該利用去發展,政府必須先去規劃其他土地來源,如填海造地、復修棕地、填平水塘、貨櫃碼頭/高速公路上蓋建屋等等,盡量不能開發公園,免得成為先例。當然另一極端意見是全面檢討郊野公園政策、進行整體規劃、尋找出發展地點的地理位置和面積規模,似乎這選項還未得社會普遍接納。

按照上屆政府的思維,特首已委託房屋協會選中二幅郊野公園邊陲土地、邀請顧問公司競投興趣表達書,然後訂立具體競投顧問標書,最後根據技術層和投標價去選中顧問公司提供報告書,通過公眾諮詢收集意見。該兩塊土地各佔二十公頃,位於馬鞍山和大欖郊野公園邊陲的水泉澳h和元朗大欖隧道附近。

現屆政府大改用途機會微

根據競投興趣表達書的競標文件,顧問報告範圍包括現在生態價值和環境調查、公眾享受價值、潛在環境挑戰研究和開發潛質可行性(依循公型房屋和/或非牟利老人宿舍用途)。明顯地是保育和開發同樣地注重,謀求保育/開發並重的開發方案。筆者相信現屆政府會有效地利用顧問報告去思考整個郊野公園的未來發展路向,大規模、大動作去規劃改變現行用途的可行性好微。

筆者認為開發郊野公園是其中一個選擇,但是必須小心處理。開發規模只能是一小片面積主體,必須是邊陲地帶、鄰近新市鎮範圍。每項計劃以環評和開發並重報告書先行,對現時環境生態情況深入調查,並具體評估未來生態挑戰,最後制定未來發展充分融入環境中。這些土地不要提供給公開拍賣/招標用,規劃用途不外是公眾房屋、社區中心、老人設施、開放遊樂設施、教育用地,期望可減少市民和原居民的反對聲音。如果附近有茩鴝~民的用地,發展計劃也要關顧他們的權益,提供相關服務設施和就業機會使他們得益,計劃便可以順利開展。

須謹慎處理引入私人資金

除了公眾用途外,這些土地引入私人開發資金時,政府必須謹慎處理。大型居住/商業用途是不可能批出的,筆者相信生態式度假酒店、生態式遊樂園、老人療養院、老人居住中心、市民養生/消閒中心等等都是可行的。

這些設施必須是盡量開放予公眾的,只對部分人士如會所、高球會等等開放是不容易通過現行立法程序的。

經過四十年建立的香港郊野公園適宜大規模保育、小面積開發,開發用途也只可以公眾為主、私人為輔,這些珍貴社會資源不要濫用、不可輕視、不得胡亂開發。■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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