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日前被拒入境香港,引發社會關注。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香港可自行處理入境管制,但根據第十三條,香港的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處理。每一個情況如何處理要看具體情況,他不便評論個別個案。
袁國強昨日在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被問到羅哲斯被拒入境香港一事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不過,他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香港可自行處理入境管制,而根據第十三條,香港的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處理。
對於羅哲斯是次來港是否涉及外交事務,袁國強重申,每一個情況如何處理要看具體情況,他沒有進一步的補充。
蘇紹聰:不影響「一國兩制」
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則回應指,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有拒絕他人入境的案例,要視乎當地既定的政策。是次為單一事件,屬於香港出入境事務相關部門與中央的考慮,牽涉內部理由,他不認為事件會影響「一國兩制」和香港的法制。
他續說,羅哲斯並非香港居民,所以不能享有基本法提及的出入境自由。被問到羅哲斯被拒入境是否有政治考慮,他則認為在法律層面而言,暫時不見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