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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嫖客劫鳳姐 中坑三度「請罪」

2018-01-0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涉兩宗扮嫖客進入尖沙咀「鳳樓」單位打劫「鳳姐」的中年漢,昨被押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以兩項搶劫及一項盜竊罪,毋須答辯,但他三度表示「我想認罪」,並向裁判官詢問:「得唔得啊?」案件押後處理。

男被告劉嘉寧(46歲)。控罪指他在去年12月27日,於尖沙咀寶勒巷一個單位內劫去一名姓官女子3,600元,又於今年1月3日在尖沙咀香檳大廈一單位,劫去一名張姓女子一部價值3,000元的手機及現金500元;去年10月6日則在旺角亞皆老街海景粥店投資有限公司閣樓偷去一個內藏8.4萬元的腰包。

身材瘦削的被告在聆聽控罪時,三度回答明白後,均稱「我想認罪」,又向裁判官詢問:「得唔得啊?」惟裁判官只茈L聆聽控罪。控方指案情嚴重,被告犯案時涉及刀、索帶,及用內褲塞口等情節。

裁判官則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3月5日再提堂,以等候警方調查,為案發現場檢獲的煙蒂、內褲及膠索帶進行DNA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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