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學明 粵港澳大灣區青年總會執行主席
退休警司朱經緯因執法過失而被判監,引起市民不滿,連日來不少市民走上街頭撐朱經緯,他們認為,勤勤懇懇、盡忠職守的朱Sir被判監,判決明顯不公,市民以實際行動鼓勵前線警員不要灰心喪氣。朱經緯已提出上訴,希望司法系統可以糾偏,還警方一個公道。
違法「佔中」給香港法治、安寧造成前所未見的衝擊,警方執法面臨嚴峻挑戰,承受巨大壓力。可是,即使在這樣艱巨的情況下,警隊依然保持克制文明執法,成功處理了「佔中」。包括朱經緯在內的前線警員,明明是維護法治,勞苦功高,本應受到社會的褒獎,但朱經緯卻因執法的一時疏忽而獲重判,不能不令人對判決有所質疑。例如,法官判定朱經緯對被打的鄭仲恆懷有惡意,就值得商榷。
首先,如果鄭仲恆當日真的只是路過現場,是普通的途經路人,相信朱經緯不可能故意針對鄭,並揮動手中警棍打他。另外,從鄭仲恆的instagram等社交網絡貼文可發現,他是「佔中」的激進支持者,曾經長期在佔領區的帳篷逗留,又貼文留言「趕住落去打××(粗口)灡t佬」。種種情況顯示,怎麼也難以令人信服鄭仲恆他只是一名無辜市民、而非故意到旺角添亂、挑釁警民。
法官裁決明顯偏向反對派
本案法官從她過往的裁決結果來看,明顯偏向反對派。2015年7月13日,判處「佔中」期間用鐵馬撞爛玻璃、意圖強闖立法會大樓的4名認罪暴徒,各做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佔中」參與者陳玉峰的胞弟陳白山,因參與反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被警方調查時發現家中藏有大麻,認罪後法官只判罰1500元。由這樣一名帶明顯政治偏見的法官來處理朱經緯案是否合適?不少市民在遊行中要求成立組織監察司法系統。民意是樸實的,香港的司法獨立不容改變,但是司法系統是否也需要反思、需要聆聽民意?
作為警隊警司,朱經緯應該受到各界監督,受到更高標準的約束,但朱經緯也是執法人員,若司法過於嚴苛,是否意味蚅絮中應認真執法,對參與激進違法者唯唯諾諾、放軟手腳?
有意見稱,前幾年有英國法院判處一名警員傷人罪名成立,監禁8個月。案件是該警員處理示威時,過度使用武力。一名英國學生參加反對加學費示威時被警員圍困,在無力反抗下,被警員用盾牌打斷牙齒。但是英國的案例和朱經緯案不能相提並論,朱經緯只是疏散人群,更沒有使出打斷牙齒的力量,執法中的技術性失誤,怎可以被認定是惡意襲擊?
執法者受到重罰,違法者卻依然逍遙法外,煽動生事,尊重法治的香港市民自然難以接受。市民持續抗議,支持朱經緯上訴,就是希望司法系統能作出公正公允、讓人信服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