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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補選須拒「獨」驅「獨」

2018-03-09

楊志強 資深評論員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立法會補選周日舉行,反對派眾候選人已經露出與「自決」、「港獨」互相勾連的面目,其中九龍西候選人姚松炎聲言各反對派候選人「已經有共識要支援『抗爭者』」,新界東候選人范國威亦承諾支援旺暴入獄的人,加上區諾軒是「明獨」和「暗獨」兼具的「雙料港獨」分子,形成了「三區三獨」的局面。

社會各界認為,「自決」與「港獨」同類,均已違反參選資格,雖然有關人等拿到參選入場券,但不代表可以公然「播獨」,現鐵證在眼前,選舉主任應履行職責,重新檢視這些人是否還有資格參選,拒「獨」於立法會門外。若周日仍然出現「三區三獨」的情況,廣大選民應用選票懲罰「港獨」、「自決」分子,遏止他們混入立法會。拒「獨」驅「獨」,所有真心希望香港好的選民責無旁貸,選民必須慎重其事,在即將到來的補選中,為香港、為自己、為下一代投下負責任的一票。

「三區三獨」各有前科

一些鼓吹宣揚煽動「自決」、「港獨」的人,包括被法庭DQ的人,如今欲借補選企圖躋身或者捲土重來混入立法會,再把神聖的立法會議事堂變成「自決」、「港獨」的宣道堂,把香港變成鼓吹分離主義、顛覆內地制度的橋頭堡。

姚松炎與「港獨」、「台獨」勢力過從甚密,他比「香港眾志」更早提出「自決」概念。他在前年立法會就職宣誓時蓄意加料,因此喪失就任資格。他多次攻擊法庭判決結果和人大釋法,更在抗議遊行中手持「主權在民」橫額。他曾發表「高度自治其實就是『自決』」的言論;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香港政界都批評「時代力量」所搞的論壇是「台獨」勾結「港獨」時,他依然赴台出席。

香港近年興起所謂的「本土派」散播「港獨」歪風,范國威是始作俑者,他不斷散播「極端排外」言論,甚至宣揚「港獨」。他公然挑動社會對立撕裂香港,不把法律放在眼內,導致發生連串「反水貨客」、「光復」等滋擾內地旅客的惡行。范國威更公然勾結「台獨」勢力,曾在台灣深綠媒體《自由時報》發表廣告聲援「台獨」分子「反服貿」的暴力行動,為違法「佔中」造勢。

區諾軒被揭發前年11月在抗議人大釋法示威中焚燒基本法,這只是區諾軒種種「自決」、「港獨」行動的其中一項劣行。2016年區諾軒在接受網媒「立場新聞」訪問,談到民主黨會草擬所謂「決議文」時,聲言「『自決』將『無可避免』包含『港獨』這一選項」、「必須推動『港人自決』」云云。事實證明,區諾軒是「明獨」和「暗獨」兼具的「雙料港獨」分子。

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另外,基本法與立法會條例均要求立法會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由此可見,立法會參選人、當選人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利益,不允許鼓吹「自決」和「港獨」,這不僅受到法律約束,更是不容含糊的憲制責任。

涉虛假聲明發假誓

聯合國大會1514號決議已清晰表明,凡以局部破壞或全部破壞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為目的之民族自決,均與聯合國憲章之宗旨及原則不相容。其後,聯合國人權世界會議於1993年的宣言中再指出:自決的定義,不得被解釋為授權或鼓勵任何行為,去部分或完全分解或損害主權獨立國家的領土完整及政治統一的行為。

立法會補選所有參選人都要簽署聲明,表明自己真誠擁護基本法。如今反對派眾候選人「三區三獨」,皆涉嫌作出虛假聲明,涉嫌觸犯發假誓的刑事罪行。法律界人士表示,應該重新檢查「三區三獨」候選人的參選資格,選舉主任應果斷DQ他們,拒「獨」於立法會門外。「自決」、「港獨」分子一個也嫌多,拒絕「自決」、「港獨」分子混入立法會,所有真心希望香港好的選民責無旁貸,必須在周日的補選中,投下負責任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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