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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本地立法刻不容緩

2018-06-12

穆家駿 老師

掐指一算,還有2天就是2018年世界盃的開鑼日!世界盃是全球球迷的足球盛會,如同《球迷奇遇記》所唱的「三更半夜無得唌B即使三個眼袋仍甘心??」但今年主辦國位處於橫跨歐亞大陸的俄羅斯,對於香港球迷們而言,絕對是一大喜訊,皆因可以不用晚晚半夜爬起來看球賽!

在開始精彩的球賽之前,雙方球員進場後的首要程序當然就是奏唱國歌!在足球賽場上,能夠代表國家出征無疑是莫大的榮譽,所以基本上球員們除了在奏國歌的時候站立表示尊敬之外,更多的還會高唱自己的國歌!

之前本港有球迷在香港隊的國際賽事奏國歌時報以噓聲,引發國歌法的所謂爭議,更有不少反對派高舉美國作為國際標準反對國歌法立法。

現在這個「國際標準」則開始自食其果了,面對之前有美式足球聯盟(NFL)的球員在國歌播放的時候跪下(為了抗議警察殘暴對待美國黑人),經美國總統特朗普多次在twitter賬戶上譴責該行為後,換來的反應是更多的球員把矛頭指向特朗普。對於美國國歌而言,球員將對現任總統的不滿發洩在早在19世紀初創作的國歌上,真是冤枉呀!

故此,在上月底,美職聯宣佈有真正約束力的「另類國歌法」,要求今後一旦球場上奏起美國國歌時,包括球員在內的聯盟人員必須起立以示對國旗和國歌的尊重,否則將受到處罰。而不願意站立的球員則需要如同NBA一樣處理,留在更衣室直至國歌播放完畢,此舉可謂是「亡羊補牢,猶未遲也」。

回到本港球場內的國歌,一小撮所謂的球迷噓國歌,連國際足協懲罰港隊多次罰款都未有改善,亡羊補牢之計唯國歌法也。因此國歌法本地立法將於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進行首讀,盡快通過實在是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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