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南坡 香港南區各界聯會會長 廣東省港區政協委員
保安局依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是依法遏止「港獨」的又一重要舉措,顯示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有承擔,對香港市民負責任,廣大市民額手稱慶。可是,反對派和外部勢力竟然以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作為擋箭牌,將鼓吹煽動「港獨」的言行視為不可侵犯的自由,指責特區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再次暴露反對派顛倒是非、與民為敵。 反對派罔顧國家安全和香港利益、違背民意,為「香港民族黨」護航撐腰,充當「港獨」的保護傘,特區政府應在日後的選舉中依法DQ他們,選民更應用選票狠狠教訓他們。
「香港民族黨」聲名狼藉,是最明目張膽鼓吹、煽動「港獨」的組織,其所謂政綱毫不掩飾地以建立「香港共和國」為目標,其成員經常宣揚,要使香港變成「獨立於中國體制外的實體」,與「台獨」、「疆獨」、「藏獨」等分離勢力沆瀣一氣,煽動分裂國家,一再逾越不可觸碰的底線。「香港民族黨」從未在港成功註冊,根本是非法組織,早應被依法取締。如今政府按照《社團條例》禁止其運作,合法合情合理,彰顯香港作為法治社會,必須依法辦事,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
反對派明知「港獨」不得人心,不敢擺明車馬撐「港獨」,唯有故伎重施,拋出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的幌子,為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出頭鳴冤,不指責「香港民族黨」肆無忌憚散播「港獨」歪理,反而攻擊政府的執法行為是「政治打壓」、「製造寒蟬效應」,「收窄香港言論、結社自由」。有人甚至認為,「香港民族黨」的「港獨」主張只是說說而已,並無行動,一直以來都平安無事,政府突然引用《社團條例》指責「香港民族黨」危害國家安全,並禁止其運作,實在是無風起浪,濫用權力。
這些說法,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港獨」組織開脫,讓其不受法律約束,留下反中亂港的活動空間。特區政府運用《社團條例》遏止「港獨」,是回歸以來首次。雖然《社團條例》久未運用,但不等於法律已被廢除、不可運用。
「港獨」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香港繁榮穩定,「香港民族黨」以「港獨」為政綱和目標,鼓吹煽動「港獨」變本加厲,日益猖獗,任由其坐大擴散,荼毒更多年輕人,令「港獨」思潮根深蒂固,後果不堪設想。違法「佔中」之初,也打着「愛與和平」、「公民抗命」的旗號,冠冕堂皇,誤導公眾,最終導致79日大規模街頭暴力抗爭,令香港法治、社會穩定遭受前所未見的衝擊;由違法「佔中」衍生的旺角暴亂,其血腥暴力更令人震驚。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對「港獨」的危害絕不能低估,更不能姑息養奸。特區政府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反映特區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有承擔,新一屆政府注重與民共議,推動社會大和解,但在反「港獨」的大是大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沒有妥協的餘地,勇於迎難而上,該出手時就出手。
「港獨」違憲違法,禍港殃民,對「港獨」必須零容忍、零空間。 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明白鼓吹「港獨」和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根本是兩回事,反對派包庇縱容「港獨」,市民會向他們算這筆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