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邀請推動「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並都以「言論自由」作擋箭牌。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強調,基本法賦予言論、新聞等自由,同時也要求香港負上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故香港沒有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的自由,FCC和陳浩天並不例外。
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發帖指,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表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等,但基本法也同時要求香港負責任,其中包括第二十三條對某些行為和活動的禁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亦無「勾連外力自由」
梁振英強調,以法論法,香港人肯定沒有「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自由,沒有容許「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活動」的自由,而「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也沒有「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的自由。
他續指,這些規定雖然還沒有在香港以本地法例形式訂立,但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絕不含糊,而且是有必要的。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國民和居民要承擔某些責任,包括某些自由受到約束,在西方國家也是極其普遍的現象,「在香港的外國記者會和陳浩天並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