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緯
8月10日至11日,一批示威者再次在街頭施暴,這次暴力事件不但標誌着社會連續10個星期動盪不安,亦是迄今為止最嚴重的一次。示威者違反警方禁令,在深水埗、大埔、葵涌、尖沙咀、太古及鰂魚涌一帶聚集,不但破壞公物,堵塞道路及紅隧,還肆意圍堵警署,以強激光及磚塊襲擊警務人員。一名警察被暴徒投擲的汽油彈燒傷,證據確鑿,但大部分媒體沒有譴責此等罪行,反而集中精力刁難警方。他們重點報道兩宗新聞,一宗是一名女士右眼被擊中受傷,另一宗是警方展開喬裝行動搜捕暴徒首領。
在星期日尖沙咀騷亂中,一名女士眼球被擊中受傷,警方還未為此展開調查,一些媒體就已經把責任歸咎於警方。在此事上,有兩個群組在社交媒體上分別上載了兩張截然不同的圖片。反對派展示的是一名女士眼部受傷流血,身旁擺放了警方所使用的布袋彈頭,而另一個群組所展示的圖片則沒有布袋彈頭。整件事的關鍵所在,是伊利沙伯醫院一名護士在臉書上發佈了一則廣為流傳的帖文。據稱她負責照顧眼部受傷的女士,可以肯定她的傷勢是由暴徒手持之彈弓所射出的鋼珠所致。事件中另一奧妙之處是傷者拒絕向警方報案。原因為何?她是否知道傷勢並不是警察開槍所致,而是暴徒的無心之失?警方表示正在調查此事,促請受害者和目擊者挺身而出提供線索。媒體把責任推卸給警方,行為極不負責,間接煽動一眾年輕人發起星期一佔領機場的示威活動,迫使機場取消所有航班。
警方喬裝深入示威陣形拘捕暴徒,做法雖然受到質疑,但執法機關進行正常的秘密任務,對我來說是意料中事。廉政公署人員時常展開臥底行動,搗破不少貪污組織。警方確認喬裝行動主要針對幾位策劃暴動的核心成員。他們在電視機面前戴着的面罩價值不菲,並經常在騷亂現場控制大局。每當防暴警察向前推進,他們總是第一時間逃離現場。除了喬裝行動,我們還可以指望警方用什麼方法把這群核心暴徒繩之以法?這些喬裝探員冒着生命危險展開調查,我們理應表揚他們的英勇行為,而不是作出無理詆毀。而事實上他們的拘捕行動在熒光幕前深受大眾讚賞。
事實上,我更希望警方在最近的行動中逮捕更多人,而不是僅僅驅散人群。警方應「讓參與暴亂成為高風險犯罪」,現場逮捕暴徒,第二天將他們帶上法庭,並要求法庭將他們還押監獄作進一步調查。年輕的暴徒會意識到,一旦被捕和定罪,他們的犯罪記錄終生都無法抹去,後果堪虞。
(註:作者郭文緯曾任副廉政專員,現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客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