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 行
好大的「官威」!又呼籲對警方對待記者的行為展開獨立調查,又促警方道歉,又斥警方阻撓採訪,是警務處處長嗎?是監警會?是太上皇?還是判官?都不是,是記協!
記協是什麼?根據記協的網頁,「香港記者協會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記者組織......記者工會」,在香港,暫時並沒有官方認證或具系統的記者登記制度,換言之,記協沒有官方資格,不能為所有記者代言,難道記協是「御用」的官方組織?難道全部記者都強制性要加入記協成為會員嗎?若不是,那麼記協的認受性極其量只能代表其會員,不能代表全數新聞從業員。
「不是官,卻要管」,記協作為民間團體,又發「記者證」,又以「第四權」自居譴責警員,一嘗「權力慾」;又誣衊警方濫權,是「指揮慾」,一場記者會,手舞足蹈,不知實情者,準會以為是官方匯報。記協記者會上,對於有建議由警方為記者發牌,記協主席楊建興卻形容為荒謬,楊先生似乎誤以為,記協的權力凌駕公權力,以為審批「記者資格」是獨家本事吧?
記協應有自知之明,對應該與不應該有分寸,他們應該知道,他們只是民間組織,不是萬能;記協更不是代表香港全數記者,不能以記者主流聲音自居;記協不是法官,不能對警員的處事態度未審先判;記協若是由部分記者組成,照道理更要秉持中立,不能對警方懷有敵意。
記協作為工會,則應只做回工會的本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更何況這工會的會員記者只是行內的一小部分從業員,憑什麼代表全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