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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點評】fb雙重標準乏制衡

2019-09-20

梁慧晴

facebook(fb)在世界各地屢屢被指審查言論時存在不同標準,只要政見與fb管理層有別,被刪除帖文或封鎖賬戶的機會便特別高,這種做法不但有欠公允,而且fb自行審查網上言論,本質上亦已超出資訊交流平台的責任,使社交平台變成缺乏制衡的「大台」。

世界各地多年來不乏聲音,質疑社交平台的監管標準,例如fb以避免干預選舉為由,主動收緊美國政治廣告的投放,但當俄羅斯政府投訴反對派在本月地方選舉投票日,違規在fb刊登選舉廣告,fb卻置若罔聞,要求俄羅斯自行執法,態度明顯消極。

fb不僅在外國備受抨擊,香港近期的社會事件,亦曝露了fb的雙重標準。最明顯的例子是fb對醜化和攻擊警方的頁面和留言視而不見,卻無故封殺支持政府施政和警方執法的專頁。

與現實世界一樣,互聯網的發言同樣需建基於事實,並受法律約束,假如有人發表煽動暴力、色情等內容,或散播不實謠言,執法部門就應採取行動,例如英國警方早已引入人工智能(AI)技術,調查互聯網上的兒童色情內容,而在其他國家社交平台自行封禁它們眼中的不當言論,未免越俎代庖。

社交平台本身屬商業機構,無需如政府部門般接受公眾監察,即使封禁賬戶的決定有錯,亦往往解封了事,負責禁言的管理員卻不會受罰。社交平台掌握封殺網民發言權的權力,卻沒機制對其進行有效監察和制衡,決策準則和過程亦欠透明,實屬有權無責。

互聯網面世賦予人類前所未見的自由,屬「Web 2.0」產物的社交平台本質亦相同,人們本應可借助平台交流資訊,假如平台基於種種原因,逕自封鎖它們眼中的「不當內容」,只會變相由少數管理員,干涉一般人的表達自由,與互聯網開放世界、傳播資訊的原意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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