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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設職監控學校 教局:造謠者別有用心

2020-01-18
■教育局澄清有關職位只負責打擊未經註冊學校的相關工作。 網上圖片■教育局澄清有關職位只負責打擊未經註冊學校的相關工作。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姬文風)網上近日流傳一則教育局招聘消息,有網民見其入職條件寫上「須有執法經驗」即斷章取義,宣稱教育局「新設」職位,安插「前警員」「監控」學校,製造「白色恐怖」。教育局昨日澄清,有關職位負責打擊未經註冊學校的相關工作,不會巡查符合法例要求的註冊中小學及幼稚園,更不會監察學校教材,並對有關的不實消息深表遺憾。

教育局教育基建分部正招聘一名兼任助理行動主任(中央監察)。根據招聘資料的描述,入職條件包括:在執法部門,例如香港警務處、廉政公署、香港海關或入境事務處工作最少5年,並曾擔任香港警務處警長或以上職級,或同等職級;擁有執法經驗;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並能以粵語、英語溝通。

該職位的職責,包括到懷疑未註冊學校巡查及撰寫調查報告;因應情況需要,在巡查時帶領行動或協助進行巡查行動;搜集證據,包括向證人及涉嫌人士錄取口供;在巡查完成後負責跟進工作,包括在有需要時與其他部門聯絡;在檢控程序中到法庭作供等。

泛暴派網民製「白色恐怖」

雖然招聘消息已清楚列明此職只負責打擊未經註冊學校的相關工作,惟部分泛暴派網民單憑「前警長」、「執法」、「巡查學校」等字眼即大做文章,廣泛散播「(此職)有乜用途自己諗」、「究竟想查乜」等謠言,暗示教育局「新設」職位「監控」學校,製造「白色恐怖」。

香港文匯報翻查教育局網頁,發現局方有持續公佈未經註冊學校因違反《教育條例》而獲判罪的記錄,主要揭發「作為未經註冊學校的擁有人」、「管理未經註冊學校」、「准許既非檢定教員,亦非准用教員的人士任教」等罪行。

教局:職位負責打擊未註冊校

教育局發言人昨日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指,局方自2000年5月成立中央監察組,專責按《教育條例》處理有關營辦未經註冊學校的投訴、巡查及檢控等工作,打擊未經註冊的學校。為配合有關執法工作,局方透過公開招聘,聘用屬非公務員合約兼任職位的助理行動主任(中央監察)。

由於此職涉及巡查、撰寫調查報告搜集證據及在檢控程序中到法庭作供等工作,因此要求申請人曾於執法部門工作,並擁有執法經驗。

局方表示,現時共聘有7名兼任助理行動主任(中央監察),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為14小時,每小時薪酬為212港元。上一次的同類招聘於2018年9月進行,而是次公開招聘的目的是聘用一人,以填補空缺。

對網上有人捕風捉影,就有關招聘及職位發佈不實消息,企圖抹黑局方的專業工作及個別職系人士,教育局發言人批評此舉實屬別有用心,並對此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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