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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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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業界規管模式 防止「零團費」死灰復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7-21]     我要評論

 【本報訊】本港女導遊辱罵內地客不購物事件,引起社會強烈反響。旅遊業議會日前與旅遊事務署開會討論事件,旅遊事務專員建議取消該名導遊的專業資格,並指旅行社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輿論批評,導遊謾罵遊客,威脅遊客購物,不但嚴重損害業界形象,更令香港旅遊城市的聲譽蒙污。輿論認為,目前旅遊業議會主要由業界成員組成,依賴其對旅行社及從業員進行監管,能否真正有效發揮規管作用,存有疑問。政府是時候檢討放任自由的監管模式,打擊不正當經營行為的責任。同時,強迫旅客購物的根源在於「零團費」。當局應積極與內地旅遊部門合作,防止「零團費」死灰復燃,切實保障內地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星島日報》社評:不改經營制度 難杜絕「阿珍」

 《星島日報》社評認為,「箇中原因,是『零團費』和『負團費』安排下,導遊免費接團,無論導遊和旅行社,都要從客人購物消費中賺取回佣來維生,宰得夠狠才足以收回成本。部分旅行社老闆更兼營指定購物地點的商舖,形成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當局正徵詢民意,修改法例打擊不良營商手法,建議把消費交易過程中使用威嚇手段列為可判監罰款的刑事罪行。這會否令導遊游說旅客購物的態度有所收斂,需要時日和官司驗證,屬於未能救近火的遠水。要釜底抽薪,還是改革旅遊業的經營制度,恢復導遊底薪制,並且一致拒絕接待零團費旅行團。『誠信團』的收費,已經參考導遊和食宿交通安排的最低成本要求,行內可以訂立最低團費要求。」

《明報》社評:「定點購物」是旅遊業毒瘤

 《明報》社評則認為,「最關鍵的是取締『定點購物』。原因有三:(1)『定點購物』與旅行社的關係千絲萬縷,不少由旅行社自行開設,然後招收低價團,強迫團友購物,『定點購物』是旅行社的財路,一切偷雞摸狗之事都與此有關。取締了『定點購物』,旅行社的業務明確清晰,自然可以杜絕很多弊端。(2)香港的購物天堂美譽,主要內涵是價廉物美,但是旅行社指定的『定點購物』地點所出售物品,證諸過去與『價廉物美』相去甚遠,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事故。所以,『定點購物』不但未能使旅客享受購物樂趣,實際上更破壞購物天堂的聲譽,政府不能視而不見。(3)取締了『定點購物』,低團費問題也自然化解。所以,『定點購物』是整個旅遊業腐敗的核心,只要去除這個毒瘤,旅遊業自然不藥而癒。」

《信報》社評:改善導遊的待遇和專業水平

 《信報》社評認為,「欺壓旅客事件反映導遊的待遇和專業水平存在問題,當局必須加以改善。目前任何人士持有旅遊業議會發出的『導遊證』便可以帶團。而『導遊證』申請人只須具備中五畢業程度或認可證書及通過議會考試,但從事導遊工作人士沒有本身的獨立行業機構規管服務水平和行業發展。當局和業界應探討實施導遊人員註冊制度的可行性,設立監管機構,提升從業員操守,為導遊行業培訓和行內資歷架構作長遠規劃。監管機構更可充當工會角色,制定導遊與旅遊代理商的聘用合約條款,以保障從業員的權益,抗拒部分代理商的不合理要求。」

《新報》社評:政府應介入監管旅遊業

 《新報》社評指出,「以目前的情況看來,單靠旅遊業內自行規管已失效,他們當中確實忘記了甚麼是『商業道德』,因此才需要借助外力,進行改善。我們認為,政府應主動介入,為旅遊業(香港傳統四大產業之一)設立一套全面監察、考核和檢舉機制。至於作為面對旅客的前線導遊,不管是否更改現行由旅遊業議會自行發牌的制度,還是重訂一套準則,但改善導遊操守已刻不容緩。」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政府應全面統籌監管旅遊事務

 謝偉俊在《明報》撰文指出,「當前急務,TIC(旅遊業議會)應馬上召集所有接辦國內來港團的旅行社負責人及前線導遊,發出嚴正警告,同時盡快收緊監管導遊機制,重點監察條件欠佳及曾有違規前科者,按情況、要求重新考核資格和設立扣分制等,盡快把導遊水平提高及加入有效警惕機制。另方面,香港政府有關官員應直接或透過香港全國人大,向國家旅遊局以至更高層次中央官員反映問題真正源頭來自國內。自約8年前國家開放旅行社業務,國內有資格組團旅社,由80間暴增至現在超過1萬間,當中極度良莠不齊,不少為求眼前利益罔顧其作為組團社應負責任。……長遠而言,政府不應再假手於民,為避免業界利益衝突及缺乏法定權力基礎,應摒棄透過TIC業界自我監管制度,重新設定專職政策局或法定機構,全面統籌監管旅遊事務。」

城大副教授曾淵滄:借教育旅客杜絕零團費

 曾淵滄在《大公報》撰文,認為「導遊罵旅客的影片經中央電視台播出後,對內地旅客而言就是一種教育,使他們不會如此無知,當人人成為精明的消費者之後,零團費的旅行團就會自動消失,因為旅行社知道已不可能在旅客身上賺取大量的購物回佣時,自然不會以零收費來接團。我認為,現在應該馬上做的是由香港旅遊協會出資,印刷大量宣傳單張,派人在所有入境口岸,包括海陸空口岸,派發宣傳單張給所有來自內地旅行團的團員。要他們知道,有不良旅行團會帶他們去購物,如果有旅客發現有導遊強迫他們購物的話,可以馬上打電話給旅遊協會或旅遊業議會投訴。這就是要改變他們無知,讓他們成為精明的消費者。當旅客成為精明的消費者,不再無知,任何不良銷售手法就會消失。」

《星島日報》署名文章:港府打算檢討旅遊業規管方式

 《星島日報》刊出杜良謀文章,指出「港府打算檢討整個旅遊業的規管方式,對於所有提議都會作出研究,包括旅遊業議會的角色和職能,甚至不排除對導遊推行發牌規管。至於遊行社的違規行為,當局更決定以嚴厲措施打擊,實行『殺一儆百』,今次涉及事件的金凱國際,由於已有『前科』,亦有機會被旅遊業議會『釘牌』。而劉吳惠蘭昨天除了與旅遊業議會開會商討對策外,亦正安排訪京,希望與國家旅遊局商討如何處理低價旅行團的問題。來港的內地旅客接連發生被迫購物事件,根源在於低價團,因此,今次涉及的問題,不是香港單方面可以解決。至於如何修補香港在內地的形象,更是港府另一個要處理的問題。」

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設底薪制杜絕「惡導遊」

 《新報》報道,「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表示,香港再不能出現『惡導遊』,而現在的問題要從制度上解決。他指業內有八成導遊是靠帶旅客到指定商戶購物賺取佣金,這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導遊帶團每日一般墊支600至800元,以支付旅遊巴司機的薪金及隧道費,然後再透過旅客購物,賺取回佣。回佣一般會是購物金額的3至7%。他指以往曾有旅行社設立導遊服務費,但最終被旅行社剝削。黃嘉毅又指,今次強迫購物事件不可接受,他建議規定旅行社向導遊支服務費作為底薪。」

《am730》署名文章:增加平價團透明度

 《am730》刊出曾錦強文章,「平價團很難禁絕,也很難以行政手段去為團費定一個公平價格。與其禁止平價團,不如要求增加購物項目的透明度。旅行社應事先聲明要到甚麼商舖購物,每人最少要購物多少錢,甚至應將定點購物的商品製成目錄,讓旅客知道那些商品的價錢是怎樣,那麼旅客可以自行選擇團費較貴,但沒有指定購物項目的團,或團費較便宜,但有指定購物項目的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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