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潤華
近閱徐詠璇《捐贈的境界》一文,令人深思。說起慈善,人們往往會以為那是有錢人的「專利」,因為吸引大眾眼球的每每是某富豪慷慨捐出幾百萬甚至更多「身家」做善事的大字標題。其實,這是個美麗的誤會,行善無分大小,只要擁有愛心,每個人都可以是「慈善家」,俗話說:「少少無拘、多多益善」正是這個道理,「施者歡愉、受者得益」方乃捐贈的最高境界。
今年3月美國《福布斯》雜誌(亞洲版)公布「亞太慈善英雄」名單,被選出的不完全是大商家、企業家,名不見經傳的台東女子陳樹菊榜上有名,令人眼前一亮。陳樹菊以賣菜為生,稱不上很富有,她勤奮工作每天只睡三小時,生活慳儉,常以腐乳佐餐,吃一個飯盒對她來說已是奢侈的享受,就這樣幾十多年來省吃儉用積累了一筆錢,卻將生平積蓄悉數用作善事,曾各捐一百萬元新台幣支持佛光學院及曾就讀的小學,聽聞母校需建圖書館,又慷慨解囊捐出450萬新台幣(109萬港元)。最近她再接再厲,計劃儲夠1千萬新台幣成立基金,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別人曾經問她有了錢之後為甚麼不善待自己,她說:「錢,要給需要的人才有用」,樸實的語言折射出人性高尚的一面,這種捨己助人的精神令人蕭然起敬,「慈善英雄」的稱號當之無愧。
行善量力而為無分大小
像陳樹菊那樣無私奉獻誠然可貴,但未必人人有條件做到,「好施」需要財力、物力的支持,「樂善」較易為,只要大家有心,肯付出時間和精力,同樣可以幫到有需要的人。香港「愛心義工」黃福榮先生就是這樣的榜樣,多年來他孤身一人栢起背囊到內地當義工,地震中捨身救人的英雄事跡廣為傳誦,他用自己的生命譜寫了美好的樂章。大愛無疆,相信只要人人獻出愛,世界將會變得更加美好。
筆者此次亦有幸上榜,受寵若驚,對己無疑是巨大鞭策。多年來克盡本分努力行善,自視為一個普通的義工,夠不上「慈善英雄」的資格,所負責兩個基金之善工與其他基金比較實在是微不足道,當然更比不上Bill Gates、巴菲特、李嘉誠先生等對社會的貢獻,但值得安慰的是:自己素來秉承「取之社會,用諸社會」的宗旨,除了通過兩個基金出力捐一些錢外,亦時常寫信、撰文兼做介紹人和勸善人,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行善的行列中來。
詩曰:「朱雀橋邊野草花,烏衣巷口夕陽斜。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警示世人昔時的榮華富貴不過是轉眼雲煙,惟有善者留其名。筆者亦常用明朝王道焜的名言告誡自己:「人於一日間,或聞一善言,行一善事,此日方不虛過;人一日不知非,則一日安於自足,日日知非,日日改過……」只要有善心、善意,關愛弱小,捐款及義務工作多少不必計較,對健康都是有益。其實行善方式相當多,可依照個人的能力、體能及興趣而定,未必照抄他人的模式,只要盡了社會責任,只要發揮了博愛精神,即可問心無愧。
故此筆者時常提醒自己,在有生之年,活著一日就盡量做一日善工。惟自忖財力有限,名聲不大,地位卑微,無法和別人相比,只有盡力播撒愛的種子,祈望善樹開花結果,造福更多人群,與願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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