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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俊
「吸煙危害健康」這一政府用作宣傳禁煙的訊息,經過多年來的宣傳,大家都已經十分熟悉,問題是反吸煙的成效卻沒有多少進展。就算政府在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全面推行室內禁煙條例,但根據零七至零八年統計處的調查,全港煙民人數有六十七萬,即約十個市民中,仍有一個是煙民,比例十分之高,其中十五至十九歲的青年,更佔一萬五千人。所以,政府要想盡辦法,推進反吸煙的成效,本來是一件好事,但若反吸煙措施推行得過了頭,變成擾民措施,又未必能帶來多少效果,便大有斟酌餘地。
反吸煙政策變成擾民措施
港府在八月一日實施每人只可攜帶十九支免稅煙過關入境新措施,違反規定可被檢控,最高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由於港府規定每包香煙的數量不可少於二十支,又不許本港免稅店拆散煙包出售,故市民或旅客在返回或進入港境時,若要買免稅煙,便要為多買的一支煙繳交額外款項,包括一元二角煙稅及兩元進口牌照費,共銀三元二角。但由於要填表及由店舖職員陪同下向海關申報,這程序要花上二十多分鐘,引來買煙人士怨聲載道。
當然,購買了免稅煙的人士,仍可選擇在海關面前丟棄香煙而不繳稅,首日被丟棄的香煙多達一萬三千五百多支。
據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的解釋,政策原意是不鼓勵任何人在過境時買賣免稅煙,但「體諒」到吸煙人士可能已開封一包香煙,為避免他們須為數支自用煙打稅,所以,才想出十九支為上限這規定。
其實,打從政府提出這項「體諒」市民的「德政」以來,我的黨友張宇人及方剛,都一再批評這是一個「無包樣整包樣」及「戇居又擾民」的辦法。原因是在深圳羅湖的免稅店,做法卻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神,設立「回收箱」,讓市民可以棄掉一支超額煙,使其可順利帶免稅煙過關進入港境,故不少市民為免麻煩,都選擇在深圳羅湖免稅店買煙,「回收」一支煙後才返港。
減省不必要手續 方便市民
雖然周一嶽曾表示,新措施已令很多人因為如此繁複的手續,放棄買煙的念頭,但從深圳羅湖免稅店的應變做法來看,實際上只會令在港買免稅煙的市民減少,起到的只是「肥水流到別人田」的效果,受損失的只是港方免稅店的生意而已,煙民卻未必因此減少吸食香煙。而周一嶽希望藉「增添麻煩」來減少煙民的如意算盤,根本就完全打不響。
所以,我認為現時的措施是「唔湯唔水」的做法,政府應檢討這項欠缺實效的措施,不要為了面子死撐,應立即減省不必要的手續,如可效法深圳的做法,容許市民購買免稅煙時,即時丟棄需要完稅的一支煙。
此外,由於可自攜入境的免稅煙數量大減,或有煙民為減低開支,鋌而走險,轉購走私煙。據報道,部分熱門品牌走私煙價已上升約五成,仍有價有市。所以,政府一定要加大打擊走私煙的力度,務求在偷運及發售兩個層面,都盡可能阻止走私煙流入本港,否則新措施只會變成「明益」走私煙販,達不到減少煙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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