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剛
大浪西灣發展最近引起全港轟動。政府終於刊憲規定,有關土地除了發展農業外,其他用途均需向城規會申請,未經批准,不得進行挖土工程。
對郊野公園中或其他地區的農地使用,確是一個複雜和普遍的問題,如果加強和改變規管,會產生什麼反應?因此,大浪西灣激起的一重浪,絕不是幾點浪花,而是疊疊逐浪而來的波瀾。
成立基金保育有價值農地和文物
「新界王」劉皇發曾多次協助解決新界土地問題,此次大浪西灣事件,他認為村民的農地將來更會難以處理,最好是政府成立基金用以租用有保育價值的農地。梁振英建議成立「鄉郊保育信託基金」,仿效英國的「國家信託基金」;譚耀宗和學者吳祖南都支持成立保育基金。其基本原則都是籌一筆錢去把有保育必要的農地租用或收購。當然,擁有這種農地的合法使用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任何土地都是國有的,並無其他主人),也大可以將那塊地捐出,例如大浪西灣這「心腹之患」的合法使用人,估計不會因幾千萬港幣而肉痛,可以將這並非價值連城的地塊交由環境局或其他部門去保育。
不過,保育和發展是辯證地相輔相成的,如果像不少農地那樣,任由雜草叢生、溪流乾涸,這對生態環境是否有利?為求對自然環境和歷史文物可持續的保育,成立一項基金有所必要,當然,這基金的建立、運作和管理要妥作研究制定。梁振英所提似乎只限於「鄉郊保育」,而本港有好些具保育價值的歷史建築等,雖然規模不似英國或者內地那麼宏大巍峨,但如甘棠第、景賢里、喜帖街……都曾引起注意,所以,這基金不妨擴大範圍一些。以英國為例,那「National Trust」(國家信託基金)管理範圍很廣,常為人知和參觀的多是古老大宅庭院,門票相當貴,而參加了這基金會的會員則享有免費或優惠,故此很受歡迎,我很多朋友都加入。香港可以吸引遊人的地點和歷史文物不太多,而且限於版圖小,因此,希望基金可以以會員費或入場費支持恐有困難,故此,可能要靠捐贈和財團、政府的支持。
保育和發展應平衡
現時,政府和有關人士基本上掌握了類似大浪西灣的地塊的數目和地點,而且對其保育的急切程度有了規劃,希望政府各部門能分清責任,立即加強行動,各環保團體和公眾也望能協同監督,首先將已有破壞環境的活動加以制止,然後,通過立例,將農地(特別是具高度生態價值的特殊地帶)的保育工作訂下規條。長遠的工作便要依靠例如上述的「基金」辦法去解決。
大浪西灣事件一石激起環保千重浪,也暴露了本港自然環境發展與保育的許多矛盾和實際問題,各方面都要謹慎考慮、小心處理,尤其是發展局、環境局和其他有關各局,希望可以通過多方協作討論,可以找出合理合情的處理辦法,這正是:
折戟沉沙浪未銷,
自將矯首望明朝,
東風不與邱郎便,
林鄭春閨度(音鐸)新橋。
(步杜牧七絕原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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