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子明 全國政協委員
如果仍然抱著「經濟好大家就有運行」的心態,是昧於形勢,亦可能成為施政上的盲點。因為經濟好,並不能解決貧富懸殊問題,相反本港香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即將發表的《施政報告》,民生工程應該盡快起錨,以化解仇商仇富情緒。未來兩年的政府,應該是一個重民生、疏民瘼的政府。
雖然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後,政府認為有助消減香港社會矛盾,但近日所見,社會矛盾未有減低跡象,近來爆出的天匯事件、八達通事件、包致金侄女襲警獲輕判事件等,這些事件背後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將社會的「仇商仇富情緒」凸顯出來。
打造重民生疏民瘼政府
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8月5日發表的最新民調結果,其中值得關注的是,市民認為目前「最急需處理的社會問題」一項,「貧富懸殊問題」高佔首位,這對於特區政府具重要參考價值。滙豐銀行最近一項調查顯示,香港的富裕人士是亞太區內最富有的一群,他們的人均流動資產值超過三十萬美元,比新加坡及台灣高出接近一倍。對比港府早前公布,本港月入少於四千元的貧窮戶已突破十九萬戶,本港貧富懸殊問題之嚴重,可見一斑。即將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民生工程應該盡快起錨,以紓緩貧富懸殊加劇,化解仇商仇富情緒。
面對仇商仇富情緒蔓延,炒雜碎式的「派糖」小動作無法改善現階段的民生及民怨,政府應改變施政思維,民生工程應該起錨。未來兩年的政府,應該是一個重民生、疏民瘼的政府。
《施政報告》應該推出一個比較全面紓緩貧富懸殊的民生工程,這需要社會各界群策群力,集思廣益。對此民生工程,本人管窺蠡測,謹提出以下建議:
加強扶弱基金 設機構統籌「脫貧」
第一,加強攜手扶弱基金。攜手扶弱基金在2005年設立,作為一個含非牟利組織、商界及政府的三方夥伴關係,旨在「創造一個團結和諧、充滿愛心的社會」。在2005—2008年度,它的支出平均每顧客低於一百八十港元,對於扶貧這個額度太小,也不足以提供個案需要的密集性社會工作支援。目前,工商界已經開始重視「仇商仇富情緒」,有人建議設立工商界基金,結集工商界力量回饋社會,解決社會問題,但到目前為止只是一個「概念」。政府應推動工商界多作慈善捐款,幫助弱勢社群,可考慮推動工商界加強攜手扶弱基金,以加大扶貧力度。
第二,設立跨部門機構統籌「脫貧」工作。政府在2005年成立扶貧委員會,原本指望可以對社會上貧困階層施以援手,扶持和幫助他們自力更生,擺脫貧困處境。但扶貧委員會成立兩年,於2007年無功而退。現在又有建議要求政府復設扶貧委員會,但證諸扶貧委員會過去的表現,成效並不理想,對扶貧沒有太大幫助。現在貧富懸殊加劇,仇商仇富情緒蔓延,政府不能坐視不理,應設立一個跨部門機構,統籌協助貧窮市民「脫貧」,這應是施政報告的一個重要內容。
最低工資盡快拍板 政府資助西隧
第三,盡快就最低工資水平拍板。就發達經濟體而言,本港的最低工資立法,比最早於1894年立法的新西蘭晚了116年,比1938年立法的美國也晚了72年。本港的最低工資立法,目前只是定下了一個原則,具體的最低工資水平,仍未實際解決。立法會通過最低工資條例後,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將會向特首建議最低工資水平,成為勞資兩大陣營新戰場。行政會議應盡快就最低工資水平拍板,並盡力在商界及勞工界之間取得平衡,減少反彈。
第四,政府資助西隧。西隧八月加價掀起通脹,亦迫使小巴相應加價,導致紅隧更繁忙,加劇三隧車流量失衡,令港島區的交通愈趨惡化。解決三隧失衡有四個方案:一是回購東西隧;二是增加紅隧收費;三是延長東西隧專營權以換取減價;四是政府資助西隧。比較起來,回購東隧西隧乃典型大花筒方法,而且一旦政府全資管理三條隧道,未來定價決定將永無寧日;增加紅隧收費可行性不大;延長東西隧專營權儘管可換取一時減價,但難保將來不會再次加價。而政府資助西隧可直接減少車輛所交的西隧收費,令公眾直接過海支出減少,可立竿見影減低擠塞,資金可由紅隧收費補貼,政府的總支出較「買斷」隧道大大降低。
設長者回鄉津貼 檢討社企計劃
第五,設立「長者回鄉生活津貼」。有關計劃是專為在內地生活的長者而設,只要長者經過一個較為寬鬆的資產及入息審查之後,每月就可以獲得一千至二千元的生活津貼,計劃的涵蓋範圍,不局限在廣東及福建兩省,而是全國各省市。根據現時每年大約萬多名申領生果金及長者綜援在內地養老作出初步的推算,有關計劃所需增加的開支,每年大約十億元左右。這可避免放寬生果金觸及移民外國的長者問題。
第六,檢討和改善社會企業計劃。07至08年施政報告,提出要推動政府、民間、商界三方合作,大家拿出最大的誠意,推動社會企業及促進就業,並提出成立及營運社會企業並不局限於非牟利機構,商界也肯定可以扮演重要角色。但社會企業計劃雷聲大、雨點小。由民政署負責的「夥伴倡自強」計劃,現時合共批出9,400萬元,予90個社企計劃,但卻只創造了1,500職位。比較目前香港約有1.7萬人失業,社會企業創造的千多個職位只是杯水車薪,社會企業計劃在社區層面直接創造大量就業機會成效明顯不彰,施政報告應檢討和改善社會企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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