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正茂 資深評論員
香港反對派中的鐵杆激進組織——公民黨一向被輿情稱之為「大狀黨」,因為公民黨的前身——四十五條關注組乃清一色大律師。公民黨之組成其核心人物和黨魁也是大律師。這些大律師組黨、登上政治舞台的,除了高喊「爭取民主」、「爭取普選」等時髦口號,就是標榜他們要捍衛「香港法治」,並以「法治化身」自居。好像他們的存在,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就是「香港法治」似的。
這當然是「拉大旗作虎皮,包著自己嚇唬別人」。他們這些人當然代表不了「香港法治」,他們不過是吃法律這碗飯的人,是司法人員中的一分子。其實,這些年他們的表裡和言行正相反,根本不是在「捍衛香港法治」,而是在損害香港法治,是在打擊香港民眾、海外視聽對香港法治的信心。例如在人大釋法問題上,他們無視中國憲法的憲政權威,無視人大常委會的憲政權威,無視《基本法》的規定,胡說「人大釋法」就是什麼「法治已死」,就是「破壞一國兩制」。他們在港英時代,在英國人統治香港時,敢不敢、會不會向英倫的樞密院發出這樣的挑戰?
最近的例子,是公民黨黨魁、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向批評抗議法庭審判不公的民眾發出恐嚇,說是民眾上街抗議就有可能導致「藐視法庭罪」,就是「影響司法獨立」,余若薇的謬論顯示了他們以「司法專治者」自居,以「社會審判官」自居,可以隨便打壓公民自由和剝奪公民權利,以言治罪!這是在赤裸裸地破壞香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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