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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莉華 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主席
香港旅遊業議會早前向政府提交報告,公布多項措施,以大力整頓因導遊阿珍強迫旅客購物所揭示的零團費問題。整份報告貌似公平,表面上將零團費的問題責任平均分配給僱主、僱員及購物點,正是俗語所謂「各打五十大板」。但是只要細閱全文,當會發覺報告對旅遊社代理商,即僱主的著墨只是「蜻蜓點水」,焦點全落在如何規管導遊,即僱員身上。香港旅遊業議會報告無疑是先有立場後有建議,一心只為僱主開脫罪名而搵導遊做「替死鬼」,既不公平亦不客觀,同時所提出的建議嚴重影響旅遊業從業員的生計。
熟知香港旅遊業的朋友也知道,導遊在現時法例的規範下必須依照僱主規定的行程帶領團友到達指定的購物點消費。然而團友一旦認為「被�荂v,茅頭即時指向「奉命行事」的導遊,而「放生」幕後黑手:旅遊代理商。這其實是極為不公平的。需知道如果導遊帶團友去旅遊代理商沒有規定的購物點是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的。若然因此發生任何問題,旅遊代理商是不會為違規僱員負上任何責任的,一切後果均需由導遊獨力承擔。既然旅遊社代理商全權控制行程的具體安排、當中有多少個購物點及是否以「零團費」接團,導遊只是執行僱主指令的「忠心員工」。所以工會認為所有出於零團費接團及所謂強迫購物的問題應該全部由決策者,即僱主負上責任,而不可能如報告所指,將僱主應負的責任推卸給僱員,即導遊去承擔。
造成導遊與團友衝突的其中一個主因就是導遊底薪嚴重偏低或沒有底薪,因此導遊許多時不得不服從僱主安排,被迫「�茷�」賺取小費以彌補薪金不足的問題。然而報告卻對導遊低工資的問題沒甚興趣,反而大力鼓吹小費對提供旅遊業質素的貢獻,彷彿小費就是解決目前遊旅業問題的靈丹妙藥。工會認為,要解決「零團費」問題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導遊可以依靠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賺取合理的薪酬;以目前的情況,導遊主力依靠小費維生而喪失其專業自主性。
總結而言,香港旅遊業議會報告的要害在於偏袒僱主、一味避重就輕,為僱主推卸責任。洋洋二十多頁的報告沒有將個別違例違規僱主的責任明確指明,反而強迫香港整個旅遊業的從業員負上污名,硬裝門面強加規管,正正是「麻鷹唔管管雞仔」,白白失去了一個推動香港旅遊業向健康發展的機會。工會期望政府官員能夠深入了解旅遊業界的具體運作,不可草率接納香港旅遊業議會報告,硬將目前旅遊業的種種問題推卸在僱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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