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榮忻 深圳市政協委員
深圳市政協金融小組今年議政,決議採用「(借鑒香港經驗)合理引導和配置人才和人才資源,加大人才引進、培養力度,為特區一體化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為題,本人認為選題正確,很切合國家剛剛通過的「十二五規劃」提出的要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這一主題。因為要加快轉型,人才是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一環。特別是「十二五規劃」提出要發展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戰略產業,人才更是第一位的。
本人今年三月曾在香港報章上呼籲,香港和內地政府應攜手合作,減輕香港青年人才北上發展的稅務負擔,以便更好發展。鑒於本人對人才流動情況的觀察,特別是兩地之間人才流動的現狀,本人認為要確實解決好香港人才北上的束縛,以及要加大兩地人才和科研之間的合作,並為此提出以下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加大深港人才合作的三方面意見
一,減輕香港人才北上工作的稅負,提高香港人才北上深圳的積極性。據了解,依照內地稅制,在內地逗留超過183天,就要向內地繳交入息稅,以月薪9000元為例,稅率高達20%,應交稅額高達1425元之多。相比之下,在香港稅制下年薪108,000元以下(平均月薪9000元)無須納稅。內地的這個稅項負擔對北上內地工作的香港人才是個不小的負擔。(內地稅制按月計算,香港的稅制則按年薪計算,例如年薪145,000元(即月薪12,080元),由於課稅入息實額在40,000元以內的稅率也僅為2%,所以全年應繳總稅款也不過才740元。計稅模式為(145,000-108,000)×2%=740元。但在內地或要繳逾二萬多元的稅款。)雖然稅負對有心北上的人才而言不一定是最大的顧慮,但這確實會影響到北上時的決定。
對策是深圳市政府能出台相應規定,給香港北上工作的人才以稅務減免,或出台獎勵措施,對沖香港人才在收入方面的損失,安心在深圳工作。
二,加快落實CEPA關於加強兩地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協定,推進對香港人才的資質認定工作,並放寬香港人才到內地的執業和上崗。以香港工程師行業為例,共有19個工程專業,包括土木、結構、藍圖、基建,也包括工業、環保、消防、房屋工程、生物醫療等,香港專業工程師有幾萬人,僅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就有二萬五人。但這些專業人士目前北上發展還存有難度,19個專業中只有結構專業的資格受到內地承認,但僅限於專業資格,而沒有執業資格。要北上發展(只能跟隨投資者進去),不能單獨發展,這樣很不利於香港人才北上。這個限制不打破,很難招到工程方面的人才。這種情況在其他行業也普遍存在,需要研究作出檢討及調整對策。
筆者認為,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既已確定深圳可以在粵港兩地合作中先行先試,就應該打破框框,制定香港人才在深圳的資質認定辦法,並允許及認可港專業人士在內地取得牌照執業,配合理想的收入,香港的人才就會更願意到深圳一展所長。
三,除了以上兩項放寬措施以外,深圳應主動出擊,加強與香港尖端技術人才的聯繫與合作。深圳應根據「十二五規劃」定的新興戰略產業和深圳自己擬定的產業藍圖,明確自己的人才需求。對一河之隔的香港,應通過各種搜尋,建立香港的人才資源庫,包括個體的人才和集體科研機構。香港這些年在基礎科學研究和應用科學研究方面都有卓越的成果,包括超導研究、基因研究、生化物理研究和材料學研究等,港大、中大、科大、理大常在報章上發佈成果,令市民感到鼓舞。科技部還在港大和中大設立了三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另外,在香港創新科技署的統籌下,香港設有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研發中心和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等。
加深深港科研分工協作
建議一是深圳市圍繞新興戰略產業的科研攻關,和香港科研機構緊密聯繫,分工協作,重點攻克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及航天領域的裝備研究等重大科研項目,從而奠定新世紀的產業新優勢,並為兩地一體化建立更實質的合作基礎;二是面向包括香港人才在內的各國各地區人才,創立科研攻關課題基金,項目一經通過評估及肯定,就可以拿到課題資金;項目之應用及研究出了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就能得到特別之獎金,甚至是產品化後的企業分紅等。
不拘一格選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深圳人才工作開創新的局面,深圳「十二五」的建設必將出現新的亮點,湧現更多的經濟增長點,更快更好地發展經濟,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科學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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