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 何
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襲之後,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分別發表談話,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社民連所組織的示威者衝撞受傷表示嚴重關注,並指出對此類暴力行為應當依法予以懲處。中聯辦主任彭清華身在北京也指出:文明社會不能接受攻擊行政長官、危及安全和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這說明了中央人民政府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反對派展示的暴力傾向表示高度關注,也希望有關方面採取必要的措施,對香港的政治暴力空氣進一步蔓延採取法治的措施,以保障香港的穩定和繁榮。
社民連把民進黨暴力手段帶入議會
世界上文明社會對行政首腦都採取了保障其安全的措施,特別是採取法治的手段懲罰那些使用暴力威脅長官的示威者。2009年3月,伊拉克記者扎伊迪用鞋擲美國總統布什,雖然沒有擊中,也被法院判處3年徒刑。2004年5月,兩名肇事者分別向英國首相貝理雅擲玉米粉包,英國政府指控兩人違反了英國《社會治安法》中「使用威脅、謾罵或侮辱性語言或行為,或者做出妨害治安或禮儀的行為,可能引起騷亂、恐慌或焦慮」的條款,作出起訴。這說明民主和法治是相輔相成的,行使民主權利,也須保障公眾秩序安寧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保障社會文明風俗,免下一代受到不文明污染。不守法律的人,也沒有資格談民主,應當受法律制裁,否則越鬧越兇,社會將要承受巨大的動亂風險。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出現暴力政治,已非偶然發生的事情。自從社民連成立之後,開始有一股反對派勢力頻繁地與台灣民進黨勾搭來往,不斷向台灣民進黨取經,學習台灣民進黨的分裂國土政治綱領和鬥爭策略,學習台灣民進黨怎樣利用激進青年火中取栗,進行街頭鬥爭的手段,並把台灣民進黨的暴力手段帶入香港議會,在電視轉播時向青少年傳授暴力手段,污染青年一代,以利他們在激青中招兵買馬,採取濫收三山五嶽之徒暴發崛起的政黨組織路線,將香港政治台灣化,先街頭鬥爭,再鼓吹改變《基本法》;先鼓吹反對一國,再分裂「兩制」。凡「兩制」合作,他們就反對;凡以香港一制顛覆、衝擊內地那一制,他們就支持。這些人把「結束一黨專政」作為他們的鬥爭口號,他們煽動「茉莉花革命」唯恐內地和香港不亂。在這樣的台灣民進黨式的策略下,激進派先發動暴力,利用激進年輕人生事,再弄出對抗流血之局,就成為了他們製造悲情的伎倆,有了悲情,再利用悲情拉攏選票,這就成了反對派的必然歸宿。
立法會無法制止暴力原因何在
表面上,反對派好像是分裂的,這不過是擴大政治光譜的一種手段罷了。實際上,他們在戰略大方向和總體的策略方面,是互相配合的。這不僅僅是政黨之間的密切配合和互相響應,還主要有《蘋果日報》的配合,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
最近香港有人煽動「茉莉花革命」和「紫荊花革命」,在維園司徒華喪禮上呼籲青年上街,恰恰是配合了美國國務卿針對中國崛起的講話,2,500萬美元的互網技術撥款、各種民主基金的財政支援,已不是什麼秘密了。89年的「黃雀行動」,他們和美國的關係,又豈尋常可比?
表面上只是社民連、「人民力量」在立法會上大打出手,偶爾有「民主派」議員對其行徑表示不滿,這不過是爭取不同政治光譜的選民的一種姿態而已,骨子裡他們是一家人,到了立法會討論修訂《議事規則》制止議會裡面的暴力行為和出軌行為時,他們就吹雞站在同一陣線了,這正是立法會長期無法制止暴力行為的最根本原因。梁國雄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投擲白果、苦瓜和拖鞋等攻擊物,幸財爺閃過了。這種暴力行為在英國和美國的議會根本不可能出現。但談民主必引述美國的反對派議員,卻不贊成立法會《議事規則》禁用暴力,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竟說「好多元首面對輕微暴力會幽默地一笑置之,不應升級為政治事件,小題大做」,「要正視引致激進行為的客觀環境因素,不能單靠打壓去解決問題,亦不贊成修改《議事規則》」。「支聯會」主席、職工盟李卓人更轉移視線,稱是次休會辯論目的只為「擦鞋」。公民黨湯家驊強調「《議事規則》不宜輕易更改」,「只要議員願意為行為接受法律制裁,就不應額外限制表達方式」就可以了。
在這種「民主阻力」下,暴力政治就可在立會延續下去了。「民主」,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既然反對派議員不自律,政府只好搬出法治的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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