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八駿 資深評論員
當法律受到政治挑戰時,維護法律的尊嚴應當是沒有疑義的。因此,在實施最低工資制時,應當允許企業的僱主們各自獨立決定是否將其僱員的用膳時間和休息日計算和支付薪酬;在美孚新h建新樓風波中,也應當允許那家地產公司在歸其擁有的地皮上興建高樓。然而,在當前香港社會階級矛盾不斷惡化,相當多居民對於地產商的不滿或怨懟非常強烈的背景下,具有社會責任和社會關懷的企業僱主,尤其地產商,應當考慮採取較溫婉的態度謀求妥協,以促進社會和諧。換言之,不是不守法,也不是不執法,而是為良好的法治打造寬厚和寬容的環境。
最近,香港社會圍繞實施最低工資制是否計算和支付僱員的用膳時間和休息日以薪酬的爭論,以及美孚新h部分居民反對地產公司在原住宅樓附近建新住宅樓,引起我關於香港的政治與法律關係的思考。
香港回歸以來,在政治與法律之間相繼呈現兩種現象。
慎防政治開始挑戰法律
先是政治利用法律。某些政治團體或政治人物以「司法覆核」為手段,挑戰特區政府施政是否「依法」。固然不無合適案例,卻有濫用偏向,以致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其任內最後時光不得不提醒香港社會,法律不能代替政治(大意)。
政治利用法律的情形大體持續至2010年7月。2010年7月中旬,香港發生了一件事:一位與香港某地產商關係密切的商人,在香港一處風景區—大浪西灣的私人土地上興建私人物業,這一類合乎香港法律、過往從未引起社會人士質疑或反對的行為,這一回卻史無前例地引發香港社會高度關注,短短幾天,經由facebook發動而聯署表示反對的多達逾7萬人。表面理由是:私人建築將破壞屬於香港全體居民的風景,而背後深層次原因是:香港社會矛盾激化,對於所謂「地產霸權」的敵對情緒滋長。鑒於社會反響強烈,特區政府不得不介入,而那位商人不得不公開宣布中止有關工程。
這是一種新現象:政治開始挑戰法律,或者說,法律的如常實施開始受到政治干擾。
進入2011年,政治挑戰法律的偏向強化。5月1日香港將開始實施最低工資制。根據現行法律,實施最低工資制是否計算和支付僱員的用膳時間和休息日以薪酬屬於「灰色地帶」;應當由僱主與僱員協商解決。然而,政治團體為爭取在即將舉行的特區第四屆區議會選舉和第四任行政長官選委會選舉中的盡可能多的選票,推動社會情緒偏向於為勞工階層盡量爭取利益,以至於實施最低工資制如果不計算和支付僱員的用膳時間和休息日以薪酬便似乎是「大逆不道」。
採取較溫婉的態度解決爭議
正當香港社會圍繞實施最低工資制是否計算和支付僱員的用膳時間和休息日的薪酬而「硝煙瀰漫」之際,2011年4月3日,美孚新h的數百名居民,在政治團體推動和支持下,以集體躺臥馬路的激烈方式,抗議和反對一家地產公司在一塊屬於該公司的地皮上興建一棟20層住宅大樓,理由是,這座新住宅樓落成之後,將會成為「屏風樓」,亦即阻擋周圍其他住宅樓的景觀和空氣流通。然而,反對者所舉旗號卻是「反對地產霸權」,所採取的抗爭方式,在香港就同類事件而言是開先河的。而且,反對者在政治團體支持下,擬將抗爭範圍擴大至特區政府總部、行政長官官邸以及特區政府相關主責官員的私宅。同時,擬就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有關地產商興建這棟新住宅樓提出司法覆核。總之,不僅政治挑戰法律,而且,政治利用法律,以上關於政治與法律關係的兩種偏向,這一回是「集大成」了。
怎麼辦?
當法律一再被政治利用時,儘管特區最高司法機構首腦不得不發出怨言,但是,香港的各級法院還是按照現行法律和法定程序受理一系列政治色彩濃烈的提請司法覆核的案件。
而今,當法律受到政治挑戰時,維護法律的尊嚴應當是沒有疑義的。因此,在實施最低工資制時,應當允許企業的僱主們各自獨立決定是否將其僱員的用膳時間和休息時計算和支付薪酬;在美孚新h建新樓風波中,也應當允許那家地產公司在歸其擁有的地皮上興建高樓。然而,在當前香港社會階級矛盾不斷惡化,相當多居民對於地產商的不滿或怨懟非常強烈的背景下,具有社會責任和社會關懷的企業僱主,尤其地產商,應當考慮採取較溫婉的態度謀求妥協以促進社會和諧。換言之,不是不守法,也不是不執法,而是為良好的法治打造寬厚和寬容的環境。
回顧10多年來政治與法律關係的種種偏差,還必須指出:特區政府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領導者,亟需為香港社會各界、各階層提供強有力的思想和道德引導。以為法治就是嚴格按照現行法律辦事,如果實踐證明某些法律或法律條款需要修訂,也必須等到法律修訂後按新法律來辦,不能有行為超越法律的現象發生的觀點,固然不能說錯。然而,通過思想和道德的引導來改善法治的環境以利於法律的實施,較之簡單化地或生硬地推行法律,何者高何者低不是當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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