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三個菲律賓家庭在去年12月初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以挑戰《入境條例》不容許家庭外傭在港定居的規定,有關入稟狀由公民黨核心成員、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撰寫。公民黨過去屢屢借本港的居港權爭議發難,當年公民黨一眾大狀已經無視百多萬新來港人士入境的壓力,攻擊人大釋法,現在又協助外傭爭取居港權,手法與當年並無分別,都是利用司法覆核在本港製造居港權爭議,為政治服務。
根據《入境條例》,外地傭工即使七年都不能取得永久居留權,在各國都有類似的規定,並無可議之處。然而,李志喜等卻入稟法院,認為外傭應有的權益被剝削,違反《基本法》賦予的權利,申請司法覆核。這次入稟不但毫無必要,而且將為本港帶來巨大衝擊。本港現時有超過29萬外地傭工,不少在港工作已超過7年,如果司法覆核成功,豈不令本港增加近30萬人口,對各項福利都是沉重負擔。雖然外傭對香港有貢獻,但居港滿七年就可取得居港權沒有道理。始終他們非以港為家,香港只是他們工作地方,而且過去從來沒有納稅,日常開支都是由僱主提供,有什麼理由可以平白取得居港權?此例一開,不少外地傭工都可能故意來港取得居港權,這樣香港如何承受?
公民黨利用司法覆核製造居港權爭議靠害港人,已非首次。香港回歸後,數千港人內地所生子女申請司法覆核爭取居留權,1999年1月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即使出生時父或母不是本港永久居民,亦可獲居留權,香港隨時面臨160萬內地新來港人士壓境的危機,判決引起社會譁然。特區政府及後提請人大釋法以化解危機,當時公民黨的一眾大狀大力反對,更發起所謂「黑衣遊行」,抗議人大釋法。余若薇更無視本港的人口壓力,無視《基本法》,污衊人大釋法是不尊重法治,攻擊人大釋法有如原子彈。
公民黨一眾大狀都是一班政治喬裝的高手,在一般經濟民生議題上都擺出一副依法辦事的樣子,營造理性專業的形象,但一到政治議題,立即「變臉」政治行先,以法律之名誤導市民。07年全國人大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決定後,余若薇就煽動市民「人大決定,不是不可以改變。」梁家傑當時正準備參加特首選舉,為爭取反對派支持,就起哄叫囂「我從來不覺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法律上不可以推翻」。兩次居港權事件,目的都是為了製造政治爭拗,為特區政府製造麻煩,如官司打贏了,特區政府便會陷入兩難境地,是任由外傭取得居港權或尋求人大釋法,不論哪個選擇都可為反對派提供大量攻擊彈藥。
不過,公民黨屢屢借居港權發難,是罔顧社會利益,令本港的社福、房屋、醫療面臨巨大壓力,任何對香港負責任的從政人士都不會動輒拿攸關社會利益的議題發難。昨日在多個網上論壇不少網民都大力抨擊公民黨的禍港行徑,公民黨機關算盡看來都瞞不過市民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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