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公民黨為外傭爭取居港權官司,在社會上引發了強烈反彈。公民黨提請司法覆核的理據是現時的入境條例與《基本法》有牴觸,有歧視外傭之嫌。先不論公民黨提出的理據十分薄弱,也罔顧了其他國家或地區同樣有限制外傭取得居留權的做法。就是從實際操作來說,入境條例訂立多時,公民黨為什麼不早早提出覆核,在港英政府時不提出、在回歸後十多年也不提出,而突然在近日發難,當中的時機是否經過計算,值得社會深思。
有反對派中人近日私下指出,公民黨在區議會選舉弄出這樣一「棘手」議題實在是「靠害」,對於一班向來站在道德高地,自由人權不離口的反對派中人來說,理應要支持外傭爭取所謂的「權利」,否則如何保全其道德光環?所以民主黨、「人民力量」及其他反對派近日也不情不願的支持公民黨訴訟。然而,他們也知道這樣公然倒香港米的行為是選舉票房毒藥,所以不斷要轉移視線,淡化外傭湧港的衝擊,盡量將損害減輕。但現在看來民憤強烈,反對派已經騎虎難下,難怪不少反對派特別是準備參選者對公民黨大為不滿。
問題是公民黨為什麼要選這個敏感的時間發難?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最低工資剛完成立法。如果在以前公民黨要發動外傭提出司法覆核,外傭未必願意與僱主對著幹,但在最低工資立法後,外傭假如取得居港權不但可享用本港的各項福利,薪金也將與最低工資看齊,加幅是現時的幾倍,這也是她們一直爭取的目標。現在居港權等如與最低工資掛鉤了,自然增加了她們訴訟的誘因,否則誰願意跟著公民黨「拋頭露面」?二是立法會選舉在下年進行,如果現在進行訴訟,假如官司勝訴,居港滿7年的外傭正式取得居港權,剛好可趕上立法會選舉投票,屆時逾十萬的鐵票將成為公民黨的巨大資本,五區多取一席並非妄想,反對派龍頭之位也可手到拿來。假如官司再拖下去,則難以趕及下屆立法會選舉了。
由此可見,公民黨在這時提出司法覆核,在時間上是有精密的計算,既可以最低工資為餌,吸引外傭參與,也可通過為外傭爭取居港權,令她們在下年立法會選舉中投桃報李。至於官司可能會影響區議會選情,對於一向不重視區選,而且地區工作薄弱的公民黨而言根本不會放在心上,拖累其他反對派選情對公民黨也未必全是壞事,這樣一計算現時發難也就順理成章了。不過,公民黨估不到的是事件引發社會眾怒,甚至連中產階層及專業人士也反感公民黨唯恐天下不亂,直接打擊了公民黨的基本盤。而且儘管外傭官司勝訴,當局也不會任由外傭湧港,開拓票源的目的也會泡湯。看來,公民黨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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