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爽報》的下流和淫賤程度,已經激起了公憤,廣告商也知道民意憤怒,不願意助紂為虐,不登廣告,這怎能說成是社會團體中傷的結果?黎智英利用法律訴訟,恐嚇和衝擊香港人的道德標準,這樣封殺新聞自由和表達意見的自由,說明了他的「民主」就是一個人控制全香港政治,視選民的意志如無物,此乃黑手黨式控制政黨的民主。黎智英膽敢挑戰社會的道德和風俗標準,有一金句這樣講:「上帝要他滅亡,必先令他瘋狂」。
下流淫褻的報紙,企圖走入屋h和家庭,走入學校,受到了全港社會的抵制。黎智英在香港《爽報》瘋狂燒錢,《蘋果日報》的經營也陷入困境,面對旗下五條「大出血」戰線,壹傳媒全年業績料蝕逾6億元。黎智英出現了巨大赤字,叫苦連天。這一回和當年的蘋果速遞的結局差不多,遲早玩完。昨日,《蘋果日報》刊登了一則新聞,叫做《爽報》聲明,說什麼「鑑於近日有《爽報》廣告客戶反映,多次收到個別團體信件及電話滋擾,內容大致是要求客戶不要在《爽報》刊登廣告。」《爽報》表示「憤怒」云云。黎智英恐嚇香港人說:「我們對這些團體的行為而導致《爽報》之任何損失,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法庭申請向有關團體發出禁制令。」言下之意,黎智英嚴重虧損,也要由表達不滿的港人賠償。
淫褻報紙被廣告商抵制是應有此報
陳日君有一名句:「黎智英捐二千萬元給他,是上帝的安排。」看來,作為天主教徒的黎智英,辦《爽報》出現虧損,也是上帝的安排。因為,聖經裡面有十誡,要求教徒遵守,其中一項誡條就是戒淫褻。黎智英犯了十誡,遭受到上帝的懲罰,是完全符合教義的。因為《爽報》的下流和淫賤程度,超過了以前的《響尾蛇》、《紅綠日報》、《真欄日報》、《龍虎豹》,具體地描寫了各種性行為和變態的心理,為害社會,更加毒害青少年。所以,所有的屋h和學校都禁止《爽報》進入。
陳日君雖然受了黎智英二千萬元捐款,企圖為他消災解難,不作譴責《爽報》之舉,但二百多間教會學校,也不得不宣佈《爽報》不能進入校園。既然是上帝的旨意,黎智英就完全沒有理由攻擊抵制淫褻報紙,維護社會道德和風俗的正義行為是「一種不正當、粗暴的行為」,是「中傷《爽報》的手法」。《爽報》的淫賊作者狡辯說,這是「文學藝術」,批評者不懂得他的美學,這是描寫性行為的美,他要為香港的文學開創新品種云云。問題在於,任何社會都會制定法律管制淫褻品,禁止向年齡低於十八歲的青少年派發和推銷。是否淫褻刊物,由公眾的意見來評論,有法律部門進行審查,並非是這個為了賺取金錢而不惜出賣良知的文人說了算數。損害社會道德和風俗的所謂文學,並不是什麼藝術創新,而是精神鴉片,社會各界有權群起攻之,表達意見。國際《人權公約》已經對於社會道德和風俗作出了明文的保障規定。
《爽報》聲明自暴其醜
大家不妨留意,每日的中午飯時間,這份報紙就向中學生派發,結果大量中學生敬而遠之,耍手不要。這就說明了,社會對下流和淫褻物品的抗拒。現在那些廣告商也知道民意憤怒,不願意助紂為虐,毒害青少年,撤登廣告,才會令到《爽報》的廣告大大減少,這怎能說成是社會團體中傷的結果?
登廣告其實是要樹立商戶和商品的正面形象,令社會接受,所以,登廣告必須找尋一個健康形象的代言人,如果這個代言人捲入了色情和下流淫褻的行為,商戶立即撤銷廣告,這種維護形象的事情在香港和世界上已經出現許多次了,香港市民都耳熟能詳。《爽報》的這個所謂聲明,其實是自暴其醜,對號入座,承認了其內容淫穢,遭到了社會群起譴責、形象很差,所以廣告客戶敬而遠之,恥以《爽報》為代言人,事情就這麼簡單,怎麼能夠利用法律訴訟,恐嚇和衝擊香港人的道德標準?黎智英這樣封殺新聞自由和表達意見的自由,說明了他的「民主」就是一個人控制全香港政治,視選民的意志如無物,此乃黑手黨式控制政黨的民主,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黎智英膽敢挑戰社會的道德和風俗標準,有一金句這樣講:「上帝要他滅亡,必先令他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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