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滿林 香港華人革新會副會長
今年的勞資關係面臨頗大的考驗。勞工界團體提出的有關訴求,尤其是最低工資時薪調升和標準工時立法問題,最好分階段進行,切忌急於一時,應該讓資方有時間「回氣」。否則,隨時弄巧反拙,令資方感到「一單未完又來一單」,大有頂唔住的感覺。
每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後,似乎都成為香港勞工團體爭取訴求、舉行遊行的日子,今年也不例外。綜合起來近期勞工團體提出三個大項重點:一是檢討最低工資,由時薪二十八元調升至二十九元至三十五元;二是要求政府制定標準工時;三是要求規管勞工超時要有「補水」的監督機制。以上三大權益訴求,不免引起各界的深切關注,尤其是商家老闆,想必定會反對和擾攘。
爭議近十年的最低工資立法已於去年五月一日實施,至今已近一年時間。立法之時已有協議每年檢討一次,近日有關方面也公布進行七個星期的諮詢期,主要是聽聽勞資雙方對實施一年之最低工資意見,然後作出適度調整。
調整最低工資不要影響勞資和諧
從最低工資的運作情況來說,反應比預期想像中還要好。對資方而言,沒有他們憂慮的那般悲觀,沒有出現倒閉潮,相反生意照樣做得紅紅火火,一點不受最低工資實施影響。
對勞工階層來說,尤其對「三低」行業的勞工來說,當可受惠。在受惠之餘又不影響就業,這是最難得的。美中不足的是,物價不斷上漲,又逢許多公營機構如巴士、港鐵、兩電等宣佈加價,抵銷了時薪二十八元的加幅,人工追不上通脹,大有回到起跑點之感。
有見及此,勞工界團體如工聯會等提出檢討去年定出的時薪二十八元的水平,要求將時薪調整在二十九元至三十五元,以彌補通脹帶來的侵蝕,減輕勞工生活負擔。從這個角度和理由來說,勞工界所提的訴求有道理。問題是時薪調整的幅度究竟多少才會令資方能夠接受?關鍵就在這裡。加一元對勞工幫助不大;若加七元,資方當然不會貿然接受。看來勞資雙方必有一番角力,難免出現一番「拉鋸戰」。惟盼不要由此引起「針尖對麥芒」的情況,影響社會和諧。
標準工時影響更廣更大
至於勞工界團體提出的制定標準工時問題,同樣會引起資方老闆關注和緊張。制定標準工時帶來的影響,若從涉及的行業和受薪階層來說,大抵比最低工資較大較多。因為最低工資立法的影響主要集中在幾個低技術行業,人數只在四、五十萬基層勞工,而制定標準工時,可能包括全港所有行業和所有受薪階層。
必須一提的是,標準工時指的是每日工作八個小時或者以每個星期計算,如何釐定,如何作準,現在來說普遍存在一種情況,就是雙方合約定明每日八小時或九小時工作,即使超時工作,一般資方都不作「OT」補水予員工,認為超時工作只是員工所負責的工作沒有完成而已,政府對此沒有作出規管,員工只能無可奈何。因此,勞工團體要求政府制定標準工時,以保障工人法定工時工作是合理而必要的,工作超時得到「補水」乃是公平交易。但在制定標準工時後,一旦資方因要「趕貨」要求員工加班又按法例補水,員工究竟如何面對?願意加班當然不成問題;若不答應,會否受到資方處罰或解僱,值得考慮和探討。有勞工團體認為一旦制定標準工時,無論資方如何要求,員工都不應甚至不能去做超時工作,這種做法也值得商榷,尤其是經濟興旺,勞工人手短缺的時候,最好不要硬性規定,建議讓員工自己決定,這對雙方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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