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磊
妻子為孩子買來了兩隻小雞。買雞之前,女兒曾反覆央告多次。我告訴她,咱家住的是樓房,最好別買。小雞最後還是買了。原因,自然是扛不住女兒的死纏爛打。
三四月間,正是小雞苗出籠的時候。我的老家在農村,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每到春天,雞販子就騎著自行車,車子後貨架上一邊一個大竹筐,裡面盛放著數十隻雞苗。他們走街串巷,一邊走一邊扯著嗓子叫賣:「小—雞—了—啊,買—小—雞—啦」,那被拉長的腔調,每每在巷子裡反覆吟唱。在內心深處我始終認為吆喝其實是一種說唱的藝術。這吆喝,也算是鄉村的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吧!
我的童年記憶裡,雞販子手裡的雞苗都是賒來的。論原因,或許是歷史的慣性使然。又或者,鄉村本就貧瘠,老百姓手裡沒有幾個錢。所以,雞販子們在春天把雞苗賒給大家,到了秋天,他們才提著破爛的黑提包,挨家挨戶收雞苗錢。這個時候,養雞的人家雞蛋也吃了,小公雞在招待客人的時候,也殺著吃了。人家來要賬,就不得不還錢。在農村,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我從來沒有見過賒了人家雞苗不給錢的主兒。—當然,春天賣雞苗,秋天收雞賬,也是一種營銷策略。
我要說的是,按照個人經驗,春天買的雞苗,從來沒有百分百養活的。小雞生命脆弱,能抵抗住倒春寒的,或許為數不少。但,此後還有雞瘟的爆發,還有黃鼠狼甚至惡狗的威脅,更有其他不可知的危險存在。總而言之,如果誰家裡買二十隻小雞,到了秋天,能夠活下來的恐怕就只有一半左右了。如果誰家裡的小雞苗存活率能達到百分之七十,那這家的主婦就是一個能幹的女人。她必須細心、勤勞,而且運氣足夠好。
出於這種考慮,我反對孩子養小雞。農村養雞,有大院子。我們住商品房,如此狹小的空間,根本不可能把小雞養大。
但我女兒不這麼認為。她不斷地問我,「人家秦睿智家怎麼能養小雞?」秦睿智,是我們南邊樓上的鄰居。
我告訴她,秦家有人看家的,可以照看小雞。你媽媽和我都上班,誰有時間侍候這些小生命?
她於是自告奮勇,「當然是我來照顧它們」。
我於是又告訴她,小雞的成活率並不高。如果我們不能把它們養大,豈不是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
她於是跑到妻子那裡說,有同學的媽媽當醫生,小雞如果生病,可以隨時詢問病情的。
這些,都搞得我們哭笑不得。女兒才八歲,正是天真爛漫的時候。山東民間有俗語說,「七歲八歲狗也嫌」。女兒雖然乖巧,但歪主意、歪道理還是源源不斷地被製造和生產出來。終於,妻子首先繳槍投降了。
小雞買回來了,放在一隻大紙箱裡。毛茸茸的,非常可愛。它們嘴巴很尖,黑色的尖嘴上還帶著一點淡淡的紅色,很可愛。女兒找來盛醋的小碟子,給它們餵水。又用碗裝了小米,給它們餵食。如此折騰了兩天,直搞到夜裡都咕咕噥噥地做夢餵雞。至於那兩隻雞,長得慢條斯理;我們家的妮兒,急得抓耳撓腮。—想想也好,養小雞,磨練了她的耐性。
悲劇發生了。一天早晨,妻子到地下室去推電動車。回來的時候,她告訴我們,有一隻小雞死了。妻子說,夜裡下雨的時候,這隻小雞從紙箱裡跳出來,死在了門口。至於死因,沒找到。女兒為此有些怏怏不樂。
又過了兩天,另外一隻小雞也死了。死因同樣沒找到。這次,妻子不敢對孩子說。直到晚上,女兒才想起她的小雞。但已經被妻子找地方掩埋了。她顯得很傷感。這樣的狀況,持續了一段時間才有所改變。當然,從那以後,她就再也不提買小寵物的事情了。—事關生命的問題,必須慎重。在我們,這是原本就有的想法。至於孩子,似乎也從這件事中得到了啟示。
當然,關於生命的話題,她也許要再過一段時間才能有意識地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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