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以言論自由為名希望二次創作行為能得到刑事起訴豁免,除忽略現行法例實際對侵權行為已可以提出刑事起訴,也沒有正視侵權行為與二次創作並不互相排斥,事實上尊重版權與二次創作是可以魚與熊掌兼得。
創作人以黃霑的《慈祥鵬過聖誕》作例子,表示如黃在世必定被刑事起訴,是引用失當。該曲取材自十六世紀的北歐民謠,別說作者不可考,即使有亦已過了法定版權保護期限,成了公共財產。再說填詞人是林振強,黃霑只是主唱。當年黃霑投資並推出該唱片發售時,以他的經驗亦必定把改編版權(在本例中該不存在)弄清楚,否則早已引發官司。
由此不難看到使用公共財產,或獲得正式授權後,二次創作改填歌詞,是可以達到創作與諷刺時弊,又不會造成侵權的效果。個人選最佳二次創作,非許冠傑主唱的《打雀英雄傳》莫屬。原曲來自林穆主唱、劉傑作曲填詞的佳藝電視劇主題曲《射鵰英雄傳》。原曲詞頭幾句是:絕招,好武功。十八掌一出力可降龍。大顯威風,男兒到此是不是英雄,誰是大英雄?許冠傑與黎彼得的二次創作與對方開了個大玩笑;《打雀英雄傳》神來之筆把歌頌江湖豪傑,變成街坊鄰里麻雀耍樂。把原曲詞變成:六嬸,三太公,大眾開檯啦面似蓮蓉。又放工,打餐懵,圍埋砌幾圈呀論英雄,誰是大英雄?(尊重版權及方便討論,引用到此為止)
改編別人的作品,推出市場大賣並成為經典,又無引發訴訟並非因為許冠傑、黎彼得特別打得(麻雀),而是經由正式授權。網民如非改編歌曲作公開發售,根本無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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