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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工商專業同學會 杜勁松博士
普益財富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2012年第三季度,內地銀行體系理財產品的發行繼續保持增長,第三季度發行數量為9,582款,發行規模為8.09萬億元人民幣,較二季度增加21.65%。在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中,除少數由於市場競爭的原因,是由銀行讓利給客戶而提高客戶收益率之外,大量的理財資金其實通過信託平台進入影子銀行體系。
2012年10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再次對中國非銀行中介的信貸風險、流動性錯配和道德風險提出了警告,尤其是信託和理財產品的相關風險。中國監管機構則持不同的觀點:2012年12月初,中國銀監會已經為銀行理財業務正名,明確銀行自主開發管理的「保本」和「非保本」理財產品都不屬於影子銀行範疇。銀監會急於與影子銀行劃清界限,或許與市場對於中國影子銀行體系的風險評估相關。2012年11月底,位於上海的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信託類理財產品到期無法兌現,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
根據中國銀監會的統計資料,截至2012年10月,大型商業銀行總資產比上年同期增長11.8%;非銀行金融機構總資產比上年同期增長20.2%。2011年12月底,兩類同比增速分別為13.4%和21.6%。2010年則分別為14.4%和21%。數據表明,過去三年,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信託業為主)資產負債表擴充速度幾乎雙倍於大型商業銀行。如此高速增長所帶來的風險已引起業界的高度關注。
從發達國家的實踐來看,影子銀行的存在由來已久,並且不可能完全消除。對於中國這樣的轉型經濟體系而言,在官方利率仍受管制、金融資源配置低效率的環境下,影子銀行在客觀上既是市場力量的推動結果,又反過來倒逼金融市場的改革。
化解影子銀行風險,特別是化解信託平台所醞釀的潛在系統性風險,絕不能走老路;必須堅持「放鬆管制、加強監管」的宗旨。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兩個主要方面。
有必要與國際慣例接軌
一是與國際慣例接軌,為中國信託業重新定位。中國現有的信託投資公司實質上是履行投資人而不是受託人的職責,而投資人(無論以主事人身份還是代理人身份)與受託人存在明顯的利益衝突,因此決定了兩者職能絕對不能合二為一;必須根據國際慣例,確保公司治理機制上(包括物理設施)對投資功能與受託功能進行有效隔離,保護投資者利益、防止道德風險、隔離金融風險的傳遞。
二是重新理順監管體制。回顧歷史,信託業歸屬銀監會監管,其實是上一輪改革頂層設計、設立一行三會體制時,為化解信託業資不抵債危機而採取的臨時方案。過去十多年,中國內地資產管理行業已經得到較快發展,證券法、基金法的修訂也已進入最後階段。
在統一監管納入頂層改革議程之前,從早日化解風險的角度,可以考慮將信託業的投資功能劃歸中國證監會監管(並將名稱修訂為投資顧問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等),並頒發資產管理牌照;受託人業務則繼續由中國銀監會監管、並鼓勵大型商業銀行設立或者控股專門的受託人子公司。目前,中國主要商業銀行基金託管業務正在逐步從證券類託管,逐步延生到包括產業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一般性資產託管,這已為未來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與國際市場接軌的託管、受託人業務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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