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蘋果日報》昨日在頭版位置刊登了馬丁路德金後人支持「佔領中環」的報道,還刊登了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表明「會參與『佔中』」的煽動性新聞。陳日君說「更樂意冒上被捕的風險,形容『佔中』是『絕望下的最後手段』,唯一擔心是親中人士可能會派人混入『佔中』參加者中,煽動暴力,令當局有藉口加以鎮壓」云云。馬丁路德金後人和陳日君都撒了一個彌天大謊,馬丁路德金從來沒有呼籲群眾反對美國的憲法和選舉制度,恰恰相反,馬丁路德金鬥爭的焦點是要落實美國憲法,反對種族歧視,要實現人人平等。這是鐵的事實,鐵的歷史,絕對不能以謊言代替事實,欺世盜名。
陳日君「佔中」是「絕望下的最後手段」的說法,更加是歪曲事實,無中生有。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香港所有合資格選民,都可以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所有人投票的權利,都是平等的。這是香港民主發展的大躍進,是民主制度的實現。只要香港人不要被人分化,不要相信政治騙子所說的北京「跳票」的謊言,大家一起開誠布公,尋求共識,一定可以2017年實現普選。
陳日君說「不認為北京會遵守承諾,容許香港在2017年推行全面民主」。這完全是一種沒有根據的誣衊北京的謠言。通過謊言,敵視自己的國家,絕對不是正人君子的所為,更不應該是天主教主教的所為。但是,陳日君為了煽動港人參加「佔領中環」,卻說成了「絕望下的行動」。為什麼會「絕望」?因為陳日君和戴耀廷提出的方案,是《基本法》所沒有的。古今中外,世界各個國家都沒有發生過違反憲法的選舉模式。所以,陳日君說「絕望了」。
聖經裡面的十誡,告訴教徒不要違反法治。因為,只有遵守法治,才有穩定的社會秩序,所有人的人身自由和權利才可以實現,上帝賜福於子民才可以得到見證。善惡分明,講求公理和道德,是天主教的教義。陳日君既鼓勵群眾講粗口,也鼓勵群眾違反憲法,參加暴力損害香港的行動,完全違反天主教的教義。「佔領中環」是製造動亂,癱瘓香港經濟,違反香港法律,威脅別人自由,禁錮別人行為,和盜賊沒有分別。所以陳日君是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主教,他的邪惡行動,損害了教義。
陳日君插贓嫁禍,居然發偽證,說「唯一擔心是親中人士可能會派人混入『佔中』參加者中,煽動暴力,令當局有藉口加以鎮壓」。說話一定要有證據,不可以誹謗和誣衊別人。明明是陳日君煽動別人「佔領中環」,警察按照法律執法,是天經地義的,怎麼能夠說成是「令當局有藉口加以鎮壓」?這叫做強詞奪理,生安白造,諉過卸罪。聖經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這個戒律是要求神職人員和教徒不能說謊,禁止在法庭的審判過程中作假證,誣陷別人,把無罪的人說成有罪。一個踐踏真誠原則的主教,所倡導的不是基於真理和公義,而是蓄意讓生命和自由的基礎遭到戕害。
為什麼在西方法庭審判的時候,作證儀式是按著聖經宣誓?這是確保見證是真實的,不允許臆測性、胡說八道的虛假證詞,因為這樣就會傷天害理,踐踏人類的人權和自由。陳日君昨日的謠詞,說明了他是一個邪惡的魔鬼,褻瀆了上帝的福音,褻瀆了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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