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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樹根 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早前有反對派議員提出,要求動用《特權法》去逼令政府交出行政會議討論發牌的機密文件,筆者不敢苟同。原因是行政會議的保密制度沿用經年,是港府有效施政的重要基礎,一旦打破了討論過程保密的先例,將衝擊行政會議一貫的運作模式,令行政和立法關係造成緊張,更可能長遠影響投資者對香港政府的信心。茲事體大,我們必須小心衡量孰輕孰重。
因香港電視不獲發牌而引發的社會風波,已經持續了近一個月。在這期間,大批市民自發上街遊行、參加集會,目的是想向政府表達一個訊息,就是希望電視節目「有得揀」。在香港電視業長期處於一台獨大、一台陪跑的情況下,市民渴望有更多由本地製作的高質素節目可供選擇,筆者是理解並支持的。
衝擊行會保密制得不償失
筆者明白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多寡,直接影響到市民日常的娛樂生活,所以市民對此非常�蚨礡C而王維基先生開辦的香港電視,自提出申請牌照以來,全台上下一直努力工作,提出不少創意構思,積極對外宣傳,令不少市民對於王先生獲得免費電視牌照寄望甚殷,而筆者也很欣賞王先生及其下屬對本地電視行業及創意工業的熱誠和拚勁。所以,對於香港電視最終未能獲得政府順利發牌,不少市民心裡難免感到失望,亦與民眾訴求存在一定落差,這是可以理解的。
無可否認,政府在今次發牌事件中的處理手法並不理想,解釋不清不楚,政策原則改動又沒有適時對外公布,未能適當地回應廣大群眾的訴求。儘管如此,反對派也不應濫用《特權法》去強取發牌的機密資料,因為這會破壞行政會議一直施行的保密制度,猶如「撿了芝麻、掉了西瓜」。
在今次事件上,我認為維護行會制度的完整性比調查香港電視不獲發牌更為重要。香港的成功是靠優良而有效率的制度,而政制是奉行行政主導體制,其中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是最高的決策和商議階層,是故行會一直實行保密制和集體負責制,目的就是要保障行會成員能夠暢所欲言,無所畏懼;而提交上行會討論的商業、金融或工程基建投標等機密資料可以不被公開,令私人公司放心提交商業機密資料給行會作參考和商討。
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更重要的是,立法會強逼行政會議提供保密文件,將破壞兩者關係,更帶出另一個憲制問題,究竟是行會的保密制大,還是立法會的《權力及特權條例》大,何者凌駕在何者之上呢?相信這個問題,去到法院也難以解答,到時只有引發更大的爭論。因此,用《特權法》強取文件並非上策,破壞本港行之有效的制度,可謂得不償失。故筆者與民建聯一直研究不同方法,希望政府在不破壞行會保密制和不影響司法覆核的情況下,能進一步公開解釋發牌決定。
事到如今,只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的決定已是塵埃落定。故在今次事件上,我認為大家都應該放低繼續追究港視不獲發牌的死因,把目光轉向前瞻。政府現時建議發牌給香港電視娛樂和有線奇妙電視,就應該要求兩台盡快提交計劃書、開設頻道內容、投資金額等;並要求他們承諾聘請本地的演藝及創作人才,增加本地製作的節目數量、播放時數等,以求真正落實增發免費電視牌的最終目的——「增加觀眾的選擇權」和「發展本地電視及創意工業」。
此外,政府既已多次表明會「循序漸進地引入競爭」,就應該更具體的說明,最快幾時會就免費電視市場作出檢討,幾時會研究再推出第二輪發牌申請等,好讓港視有機會再次申請。至於現時兩間使用大氣電波的免費電視台牌照將於2015年到期,政府考慮續牌條件時,也應該要求現有持牌者引入更多元化的電視節目,增加本地製作,限制節目重播次數,甚至吊銷表現差劣的電視台牌照等,從而迫使其提升節目質素。
歸根究底,市民對增發電視牌照抱有很大期望,源於希望有更多、更好的選擇。就此,政府既已決定會批出兩個新牌照,就必須好好把關,督促新營辦者加入市場後,能為本港的電視工業帶來真正的變革和創新,打破一台獨大的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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